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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平台服务运营奖励申请

发布时间:2020-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社会资本在自贸区内设立并运营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基地、创新创业园及公共服务平台等。对于运营效果显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平台或基地,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经管委会认定,运营企业可享受每年最高50万元的服务运营奖励。
一、事项名称: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平台服务运营奖励。
二、申报对象: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国家级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基地、创新创业园及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条件:
1、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平台其注册、经营及纳税均在厦门自贸片区内;
2、基地或平台内注册企业或机构不少于100家,其中,台企不少于50家;
3、每年由管委会对基地或平台运营企业进行服务运营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在60%及以上。
四、补贴标准:
服务运营满意度在90%以上的全额兑现补贴50万元,满意度达80%以上的兑现90%(45万元),满意度达70%以上的兑现70%(35万元),满意度达60%以上的兑现50%(25万元)。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平台服务运营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平台或基地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上年度运营情况说明或报告1份。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