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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关于实施“群英领翔”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导读】
 
1.创业资金扶持
 
(1)高层次人才在翔安区落地,应自行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启动资金注册创办企业,且每年在翔安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根据项目实际和前景评估情况,自企业创办当年起3年内,提供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2)给予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50%的科技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创业场所支持
 
(1)企业在翔安区范围内自行租赁场所的,5年内按每月20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在翔安区自主购买厂房的,可按上述租金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企业需购地自建厂房进行规模生产的,可根据项目市场前景优先考虑供地。
 
3.个税优惠
 
在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扶持。
 
4.生活支持
 
住房支持。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 /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工作补贴。正式投产前,给予引进人才每月5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民俗文化人才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资金补助,用于专长项目的研究、传承,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入选国家、省、市级非遗传承人可分别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医疗保健。参照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务员体检费用标准安排免费在区内三级医院体检,一年一次,为期5年。(单位已有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不再重复。)
 
配偶就业。配偶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2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子女就学。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各择校一次。如引进的人才属于团队性质的,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入学由区教育局给予统一安排。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翔安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翔安区实施“群英领翔”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我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富有竞争力的“5+3”现代产业支撑体系的发展目标,以产业链打造人才链,着力吸引创新创业型人才,加大急需紧缺民生基层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融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现产业发展、新城建设和人民生活“三个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围绕《翔安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人才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名师、卫生名医、民俗文化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翔台翔金人才资源合作等“七大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力争用5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对翔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作用的各行业高层次精英人才,引领带动翔安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牵头部门:区经科局、区投促局)
 
根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市主体功能区扩展对翔安区的功能定位,积极拓展载体空间,打造空港物流中心、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聚集中心、商贸服务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区属各工业园区等产业平台,以“项目+人才”引才方式,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主动对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市“双百计划”人才,引进落地20名能突破国家、省、市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支持一批拥有广阔市场前景、能引领我区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创业项目。
 
(二)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工程(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围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空港物流、商务运营中心、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平板显示、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重点引进20名左右企业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一支能够带动和引领翔安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三)教育名师人才引进工程(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立足提高辖区内中小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教学培训质量,优化提升办学理念,强化优良师德师风养成,增强教育综合竞争力,重点引进和培育30名左右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贡献、有影响、有声望的省级名校长2名左右;市级名校长3名左右;省级特级教师5名左右,省级学科带头人7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13名左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修养好、文化学识高、教学业务精、科研能力强,能够引领带动翔安教育发展的骨干教师队伍。
 
(四)卫生名医人才引进工程(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按“数量适当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突出重点发展”的思路,以区级综合性医院(同民医院)为龙头,积极与市第一医院等岛内知名医院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组建重点学科领军团队,打造医院重点学科品牌,争取引进高端人才和高级人才各5名以上(含柔性引进),引进紧缺人才20名以上,其中引进地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学科带头人5名以上。在区医疗单位推行“双科主任制度”,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引入国内外知名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知名专家到区医疗单位担任科主任。着力打造一支医德修养好、医疗技术高、教学业务精、科研能力强,能够引领翔安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名医”队伍。
 
(五)民俗文化人才培育工程(牵头部门:区文体广出旅局)
 
将民俗文化品牌项目和民间民俗文化人才纳入保护和扶持视野,加强民俗文化传习中心建设,强化基础设施配给或补助,建立传习中心考评奖励制度,落实民间民俗文化人才建档工作,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开设民俗文化培训班,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扶持机制,重点培育50名民俗文化人才,通过对民俗文化的保护和民俗文化人才队伍的扶持和奖励,切实保障我区民俗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促进本土文化的健康发展。
 
(六)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牵头部门:区农林水利局)
 
根据我区农业、农村、农民比重较大的特点,把培养农村人才作为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造就50名“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经济带头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带动全区农民增加收入。
 
(七)翔台翔金人才资源合作工程(牵头部门:区台办)
 
全面贯彻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对台对金区位优势,深化拓展对台交流合作,加强人才交流平台建设,发挥火炬(翔安)产业区、翔安工业园区等平台作用,发展壮大厦门台湾科技育成中心,支持台湾金门企业到翔安设立总部或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动两岸三地产业人才对接,引进台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共同培养学术和技术型人才,鼓励台湾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来翔创业发展。
 
三、扶持政策
 
1.创业资金扶持(适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高层次人才在翔安区落地,应自行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启动资金注册创办企业,且每年在翔安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根据项目实际和前景评估情况,自企业创办当年起3年内,提供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2)给予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50%的科技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创业场所支持(适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企业在翔安区范围内自行租赁场所的,5年内按每月20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在翔安区自主购买厂房的,可按上述租金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企业需购地自建厂房进行规模生产的,可根据项目市场前景优先考虑供地。
 
3.个税优惠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产业人才在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扶持。
 
4.生活支持
 
住房支持。在本区内为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翔台翔金人才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 /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工作补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在我区注册并进入实际发展运作阶段后,正式投产前,给予引进人才每月5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民俗文化人才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资金补助,用于专长项目的研究、传承,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入选国家、省、市级非遗传承人可分别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医疗保健。本计划所称各类人才参照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务员体检费用标准安排免费在区内三级医院体检,一年一次,为期5年。(单位已有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不再重复。)
 
配偶就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翔台翔金人才的配偶随同来厦就业的,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协助推荐就业。对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配偶,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2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子女就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翔台翔金人才的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可各择校一次。如引进的人才属于团队性质的,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入学由区教育局给予统一安排。
 
5.评先评优
 
“群英领翔”计划所有引进或培育的人才,可优先推荐参与市、区拔尖人才选拔及省、市的有关人才表彰评选活动,对于获同类型表彰的人员,在待遇上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有关待遇。
 
四、组织领导
 
1.完善人才引进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经贸与科技局、投促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文体广出旅局、卫生局、统计局、工会、团区委、妇联、四镇一街等部门为人才工作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根据具体人才工程成立相应的人才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专职人才工作联络员,建立健全人才和培育引进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人尽其事,确保人才引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人才引进服务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园)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建立强有力人才引进的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设立翔安区“群英领翔”计划的专项资金,筹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积极提供“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条件、落户、职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的问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亲情化的服务,打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环境。
 
3.营造人才引进良好氛围。广泛宣传“人才强区、人才强企”战略,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企业主深刻认识到“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竞争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人才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各类优惠政策,大力宣传我区典型企业依靠科技、依靠人才迅速发展的生动事例,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感化人、激励人、带动人,形成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其他
 
1.引进和本区新培育的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其配套扶持政策按《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翔安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3〕31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意见属于总纲性的人才政策,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需在此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其他未竟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