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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对民营企业或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额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以统计部门确认的名单为准。

支持方式及金额

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 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 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 3 年。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3)享受政策当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纳税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