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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沣东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辖区各创业人员:
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20〕55号)和《西咸新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政函〔2020〕45号),特制定《沣东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通知如下:
01、补助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下列类型创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三)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四)退役军人;
(五)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02、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元/人。
03、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沣东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身份证影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个性资料
6.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影印件
7.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8.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以上资料需用A4纸张复印,同时出具原件。
04、受理审批
(一)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沣东新城人社部门申请。
(二)沣东新城户籍在西安市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沣东新城人社部门申请,但不得重复申请。
05、注意事项
(一)本细则所指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三)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可申请补贴。
(四)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六)申请人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岁--60岁,女16岁--50岁)。
附件:《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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