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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加快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文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做大做强一批文创企业,助力西咸新区追赶超越。现就申报2021年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支持文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1.支持文创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对认定为省级的文创产业园区(基地)及逐级认定为国家级的文创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奖励。
2.鼓励产业园区培育引进上市文创企业。2020年经产业园区培育的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境外上市的文化创意企业。
3.支持产业园区(基地)加快发展速度。自认定为中省市级产业园区(基地)之日起,入园文化创意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的企业。
4.支持产业园区(基地)申请中省专项资金。对于产业园区(基地)运营管理单位获批的中省文化创意类项目专项资金,经园区申请,可给予每家单位按照中省实际拨付资金配套奖励。
5.产业园区(基地)举办活动补贴。自认定为中省市级产业园区(基地)之日起三年内,产业园区(基地)主办的国际、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相关活动。
(二)支持文创企业发展
6.扶持小微文创企业加快发展。对经认定符合文创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文创企业,连续三年自正常纳税年度起,给予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对小微文创企业年营业收入突破100-200万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文创类小微企业在设立登记满2个月后,可申请两年期的10万元以内创业扶持贷款,财政给予贷款同期基准利率补助。
7.支持文创企业发展。文创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100万以上的,给予企业增值税35%,企业所得税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第二年度起,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25%、利润不低于10%时,给予企业增值税35%,企业所得税20%,最高不超过500万,补贴年度最长不超过三年。对2019年起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5000万、1亿元文创企业,参照本年度对新区财政贡献新增额安排奖励资金,税收贡献达到以上要求的,参照执行。
8.企业债务融资贴息。对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文创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文化类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按照不超过贷款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成功发行“区域集优”债券、私募债、企业债、集合票据、信托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上述文创企业,根据直接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规模,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入账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票面利率低于入账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按实际票面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支持规模以上文创企业申请中省专项资金。对于规模以上文创企业获批的中省市文创类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每家企业按照中省实际拨付资金配套奖励。
10.支持文化创新机构产业联盟、文化行业协会开展创新服务。支持文化创新机构产业联盟、文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行业交流、创新合作等工作,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发挥平台作用。
11.促进文化贸易。鼓励文创企业在海外建立分支、分销机构,支持国有、民营文化企业集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跨境合作合资。对参加国内外知名艺术节、动漫展、影视展、演艺展、游艺游戏、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展会、广告节的文化企业给予资助。
(三)金融支持文创产业发展
12.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新区和新城共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文创产业无形资产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投资初创期的文创企业发生的投资损失,给予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单户企业初始投资损失额的30%,最高5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偿。并对为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试点开展文化产业园区贷款业务,给予贷款损失一定补偿,加大对园区内文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文创领域信贷投放。
13.发挥文化产业协会、园区(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引导、聚集、孵化作用。对面向小微文化企业和创业团队建立众创空间,提供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创业投资、资源共享等服务的平台,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四)优秀文艺作品奖励
14.支持影视作品制作并在重要平台播出。须为已经正式发行和播出的影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及中央电视台一套、八套非黄金时段播出的纪录片、动漫影视作品;在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作品;在其他国内院线及主要网络平台首轮播出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影视作品。作品播放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5.支持文艺作品争取“五个一工程”奖项奖。获得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获得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作品获奖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6.支持文艺作品争取国内外奖项。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参加并获奥斯卡金像奖、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奖的作品;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参加并获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FIAPF)划分的竞赛型非专门类电影节最高奖项的作品;获香港金像奖、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百花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西宁FIRST青年电影展,以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最高奖项的作品;获得其他国内外重要奖项,在主流平台进行传播,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类型文艺作品。(包括出版物、舞台剧、影视剧本、广播剧、动漫、游戏、摄影、设计作品等)作品获奖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7.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创作作品须为扶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题材文艺项目,扶持对象为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入选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入选陕西省艺术创作资助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小型舞台艺术作品项目;入选西安市文化产业资金支持宣传文化事业项目等。文艺作品入选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支持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对按照《西安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标准》建成的农村文化礼堂;对按照《西咸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建成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达标的村(社区)(建设年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支持实体书店举办阅读文化活动。实体书店举办的读书会、朗诵会等阅读文化活动费用超1万元的给予补助。
(七)支持重大文艺精品创作。申报项目须在陕西立项,申报项目题材须为扶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题材文艺项目,项目单位注册地为西咸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投资占比20%以上,且为第一或第二出品方。申报扶持类别为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入选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入选陕西省艺术创作资助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小型舞台艺术作品项目,入选西安市文化产业资金支持宣传文化事业项目等。项目入选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支持方式
2021年西咸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奖励补助为主要支持方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西咸新区辖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2.事业单位应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申报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的申报单位/个人须在创作上居于主控主导地位,并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投资额须占所申报作品总投资额的10%以上,且为第一或第二出品单位。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按属地向所在新城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分别按“即申即享类”和“综合评审类”流程进行申报:
即申即享类: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在企业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审查,组织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实地核查并形成奖补建议,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及申报资料(一份)以管委会正式文件形式报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综合评审类: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在企业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规性实质性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形成奖补建议。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及申报资料(一份)以管委会正式文件形式报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并按以下要求装订成册。
1.支持文创产业园区做大做强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获得国家、省、市级园区(基地)认定文件;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鼓励产业园区培育引进上市文创企业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二);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产业园区(基地)加快发展速度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获得国家、省、市级园区(基地)认定文件;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支持产业园区(基地)申请中省专项资金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获批中省文化创意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省级资金文件;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表;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产业园区(基地)举办活动补贴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获得国家、省、市级园区(基地)认定文件;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产业园区(基地)举办活动情况证明资料。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扶持小微文创企业加快发展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二);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贴息项目所需提供已贷款合同和支付利息凭证。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支持文创企业发展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表;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债务融资贴息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五);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凭证、企业还款凭证,每期结息凭证、银行出具的利息汇总表。
9.支持规模以上文创企业申请中省专项资金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获批中省文化创意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省级资金文件;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表;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支持文化创新机构产业联盟、文化行业协会开展创新服务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一);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文化创新机构产业联盟、文化行业协会开展创新服务证明资料。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促进文化贸易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二);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2.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三);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创业投资机构和初创期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创业投资机构与初创期企业原股东签订的《投资协议》,初创期企业的入资凭证复印件,投资情况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核实的退出或清算情况等资料。
13.发挥文化产业协会、园区(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引导、聚集、孵化作用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四);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平台入驻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获得国家、省、市级双创平台的认定文件,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双创平台概况(包括简介、产业定位、发展规划、服务能力、项目成果、运营管理团队情况、吸纳就业人数、承办中省市区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等)。双创平台场地产权证明(如为租赁用房提供2020年以后,3年以上租期的租赁合同)。
14.支持影视作品制作并在重要平台播出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表(影视作品类);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申报文艺项目立项情况、实施过程、取得成果单行材料;项目在主要平台演播证明、收视率、实时播放等图文资料,项目涉及的成果。申报单位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授权书。
(2)附件部分: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申报文艺项目需提供成品图书或音像制品3套并注明剧(片、歌)名。其中,影视作品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广播剧、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
15.支持文艺作品争取“五个一工程”奖项奖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表(综合类);申报文艺项目简介、实施过程、取得成果,资金计划单行材料;文艺项目播放、参加展演、参加比赛、获得奖项证书及认证文件资料(电影播放需提供平台签约、播放地址、时段安排、收视率、比赛获奖等图文佐证文件资料),申报单位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授权书。
(2)附件部分: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个人申报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主权认定相关凭证。
申报文艺项目需提供成品图书或音像制品3套并注明剧(片、歌)名。其中,影视作品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广播剧、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摄影作品需冲印A4高清彩印。
16.支持文艺作品争取国内外奖项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项目申报表(综合类);申报文艺项目简介、实施过程、取得成果,资金计划单行材料;文艺项目播放、参加展演、参加比赛、获得奖项证书及认证文件资料(电影播放需提供平台签约、播放地址、时段安排、收视率、比赛获奖等图文佐证文件资料)。申报单位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授权书。
(2)附件部分: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个人申报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主权认定相关凭证。
申报文艺项目需提供成品图书或音像制品3套并注明剧(片、歌)名。其中,影视作品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广播剧、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摄影作品需冲印A4高清彩印。
17.支持文艺精品创作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影视作品类);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申报文艺项目立项情况、实施过程、获得中省市扶持、项目完成情况单行材料;项目入选重要扶持文件;已完成项目在主要平台演播证明、收视率、实时播放等图文资料。申报单位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授权书。
(2)附件部分: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已完成项目需提供成品图书或音像制品1套并注明剧(片、歌)名。其中,影视作品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剧本;广播剧、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
18.支持实体书店举办阅读文化活动
(1)正文部分:2021年实体书店举办阅读文化活动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年实体书店举办阅读文化活动项目申报表;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举办活动情况证明资料。
(2)附件部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9.支持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支持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支持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申报表;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2)附件部分:①农村文化礼堂:立项报告(改建方案)、验收报告、目前运行情况。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平面图、7+X功能区分布图,2020年已享受达标提升补贴的不在申请。
20.支持重大文艺精品创作申报资料
(1)正文部分:2021年西咸新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书;项目资料目录;申报材料承诺书;2021西咸新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影视作品类);申请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申报文艺项目立项情况、实施过程、获得中省市扶持、项目完成情况单行材料;项目入选重要扶持文件;已完成项目在主要平台演播证明、收视率、实时播放等图文资料。申报单位拥有作品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授权书。
(2)附件部分: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已完成项目需提供成品图书或音像制品1套并注明剧(片、歌)名。其中,影视作品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剧本;广播剧、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范围、佐证资料不完整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3.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财政纪律,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并追缴专项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2021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采取纸质资料申报形式。纸质资料要求word格式、A4页面,一式三份。各新城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拟奖补名单及最终申报资料要以管委会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