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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征集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和硬科技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的指示精神,把握西安作为硬科技策源地的先发优势,努力使硬科技成为西安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引擎和新动能,形成“种子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硬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硬科技科创板企业储备库,不断完善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机制,促进硬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开展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和示范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光电芯片、航空产业、航天产业 、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硬科技领域发展方向。
(二)基本条件
1.在西安地域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2.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重视研发投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硬科技领域范围,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指标基本达到进口替代水平;
5.有优秀的领军人才、良好的管理团队、专门的研发机构,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管理制度。
(三)硬科技企业之星评价标准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或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达到25%;
2.企业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8%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3.企业R&D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5%,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10项以上,或发明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4.上一年企业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60%,或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四)硬科技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达到20%;
2.企业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0%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
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10项以上;
4.企业R&D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5%,上一年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60%;
5.企业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占减免税总额的比例超过40%。
二、遴选认定程序
(一)企业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填写《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和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征集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将相关纸质材料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由西安市硬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三)市科技局、市硬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照遴选指标及要求,查看企业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开展对企业的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工作,对企业进行筛选、评价、提出符合条件的硬科技企业名单。
(四)西安市科技局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硬科技企业之星、示范企业名单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在网上进行投票。
(五)市科技局根据网投和公示结果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认定名单,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三、认定材料
(一)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和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征集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和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征集表》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及R&D人员占比证明材料;企业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实现国家支持并实现进口替代等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
2020年8月3日—8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熟悉西安市科技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按要求注册单位项目管理员及申报人账号。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申请认定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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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