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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工业园区发展资金-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补助专题

发布时间:2020-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奖励标准
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搬迁聚集,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搬迁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8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退城入园”的搬迁企业,且主要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实施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符合园区(基地)主导产业定位(详见《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园区主导产业一览表)。
(三)申报单位为2020年度入驻园区(基地)的中小微企业,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厂房作为自用。
(四)申报单位设备到位、已试生产或正常生产。
(五)申报单位所租赁的标准厂房须为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和经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投资建设。
(六)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申报应提交资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书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
(二)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补助专题申请表;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与标准厂房建设运营单位的租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五)开发区和园区(基地)自建标准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
(六)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七)申报单位原所在地收储其土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补助专题申报汇总表。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