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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0年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

发布时间:2020-09-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项目分为从外地招商引资的和本地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指新注册企业项目或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三)对包含厂房建设的施工项目,要求自项目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对使用(包括租赁、购买、厂房入股等情况)现有厂房,单纯购置设备的项目,要求自入驻协议(合同)或第一笔设备购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四)申请项目须为2020年在建项目,且完成全部投资。
二、申报应提交资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项目入驻协议(合同)复印件,开工建设合同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请表。
(六)制造业新建项目总投资进度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购置清单(包括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等)。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请汇总表。
(九)申报单位下载打印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直报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的纸介质统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
(十一)专业机构出具的完工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