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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和民口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军民融合补短板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7〕237号),持续推进《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发〔2016〕4号)、《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实施细则》(市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打造国家级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区,现就做好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和民口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企业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1.申报奖励企业的范围:军工企业剥离、派生、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2017年已正式纳入西安市统计部门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黑名单”企业(单位),不得申报。 
2.奖励条件:军工单位民品生产研发企业须经税务部门认定且民品生产研发缴纳的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能够单独统计,统计数按当年入库数为准。2017年度比2016年度新增所得税市与区县留成部分,按照同等金额给予企业奖励。奖励资金须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申报民口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1.申报奖励企业的范围: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适用于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首次取得相关军品资格认证,向市统计局报送民参军企业报表的民口企业;2017年达到规上企业规模但未“入规”,没有获得奖励的企业,2018年入规后可继续申报奖励。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黑名单”企业(单位),不得申报。 
2.奖励条件:申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稳定,企业财务管理规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须专款专用。 
3.奖励标准:民口企业取得下列军品资格认证之一的按照与军工单位2017年度签订的执行合同总额10%给予奖励,每一个资质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两项及以上资质的按照合同总额计算后,累加进行奖励。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证书; 
(2)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 
(4)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各申报单位填写《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和民口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请报告》,申报类别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填写发展奖励或资质奖励。统一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申报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报告、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及纳税情况。奖励报告需申报单位提供正式红头文件; 
2.上年度中介审计的决算报告; 
3.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情况明细表,填报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入库数,并附纳税缴款书复印件; 
4.2017年度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5.企业(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书,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二)申报民口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民口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请、单位简介、经营情况及纳税情况。奖励申请需申报单位提供正式红头文件; 
2.上年度中介审计的决算报告; 
3.2017年度民口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表; 
4.企业(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企业与军工单位2017年度合作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军工单位民品研发企业发展奖励的审核程序: 
1.申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得税收缴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所得税收缴机关对申请企业的2016年及2017年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以当年入库数为准)进行审核确认。 
2.各区县、开发区税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进行汇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信委(一式两份)。 
3.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上一年度企业新增所得税留成资料进行审核奖励。 
(二)申报民口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的审核程序: 
1.申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军民融合)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相关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报,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并汇总后,填写民口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汇总表,军品资质奖励联系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信委(一式两份)。 
2.市工信委对企业取得的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提请省国防科工办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确认。根据情况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3.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通知对经审核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以电子版、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两种形式上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局(地址:西安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C座6层)。 
五、奖励资金的拨付 
(一)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将市财政承担部分下拨至企业所在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合并辖区承担部分一并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二)申报民口企业军品资格认证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下拨至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部门,由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拨付至受奖企业。 


 
 

西安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