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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1年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奖补标准
对工业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其中承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应为承接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的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的相关单位(企业),以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须在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8 月 31 日之间完成计划建设内容,且投资总额在 2000 万元以上。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五)申报单位以前享受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支持的,须到期股权投入已回购。
(六)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三、申报应提交资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书外,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申请表。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备案(核准)和环评文件,土地、建设、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投资明细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工专项审计报告。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图、规划图纸等。
(八)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的相关单位(企业)证明材料,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批复或认定文件。

(九)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申报汇总表。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