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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1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奖补标准
围绕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增速在 3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1%给予奖励。其中:
1.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上年度增速在 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 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在 1 亿元(含)至 2 亿元,上年度增速在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1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在 2 亿元(含)以上,上年度增速在 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2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 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科研院所。
(二)2020 年度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增速在 30%以上的企业。
(三)主营业务为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 打印)、机器人、大数据、卫星应用领域的企业。
(六)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三、申报应提交资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提出申请。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专题申请表。
(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专题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六)近三年度的完税证明。

(七)能够反映申报单位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3000万元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等其它材料)。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