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武汉市申报2025年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开发区)发改局:
根据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批复,结合我市当前重点工作,现就2025年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重点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绿证消费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单位)应符合《武汉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发改规〔2023〕2号)所规定的要求,项目于2024年底前完工或试运行(绿电绿证为2025年购买或消费量,绿证电量生产时间在2024年1月及以后);
(二)企业(单位)申报内容所涉及的产品应符合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等标准及政策要求,相关用能设备应符合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等政策要求。
三、资金申请报告要求
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区发改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代码、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四)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五)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工艺方案、产品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项目所涉产品及用能设备与相关能效水平政策、各项强制性标准、行业水平等对比情况;
(六)项目投资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设备表、投资估算表等;
(七)项目融资方案,包括项目的融资主体、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等;
(八)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如需办理)复印件,以及资金到位情况证明;
(九)项目单位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
各区(开发区)发改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负责。市级项目及跨区项目可由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直报;企业直报的附上其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逾期将不受理。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支持。同一项目或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附件:2025年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