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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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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经信厅通知》)、《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经信产业〔2024〕9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文件要求,我局拟推荐一批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现就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主体一般要求为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的申报主体一般要求为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本次申报暂不要求必须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申报材料请附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以及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的企业承诺)。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主体按照《省经信厅通知》附件3的“材料清单”要求,向区经信部门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详见《省经信厅通知》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经区经信部门初审推荐、市经信局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厅。需重点关注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工业设计前三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要体现工业设计相关数据。特别是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要求提供工业设计中心的独立审计报告,非企业常规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二)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要有成立独立工业设计中心的证明文件;
(三)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要求符合《认定办法》附件1之说明4关于“工业设计及相关学科”的界定。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强化研发设计,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积极动员设计能力突出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服务企业、具备制造系统集成设计能力的研究院申报,为进一步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
(二)严格把关。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省经信厅通知》和《认定办法》的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确保不漏项。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按时报送。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12日前将汇总表盖章版(可扫描发送PDF格式)、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申报书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合成1份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515室。
五、申报书编制提示
(一)请认真阅读《认定办法》第六、七项条件和附件1主要评价指标,以及《省经信厅通知》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内容,逐项响应各项条件,不能漏项。
(二)申报书建议做好总目录和附件分目录,关键数据指标应便于评审专家快速查找,建议对照《认定办法》附件1“主要评价指标”逐项提供佐证材料,编制表格清单并标明所在页码。
(三)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申报主体名称。
(四)《省经信厅通知》《认定办法》等相关附件请在WPS共享云文档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网址:https://kdocs.cn/join/gcdsnfe?f=101。
附件:
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