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湖北省资助项目 > 武汉市各区资助项目 >

东湖高新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武新管【2022】30号

发布时间:2022-11-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促进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 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与光谷科技创 新大走廊相适应的开放融合、协同创新、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 服务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湖北省人民政 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 7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武政规〔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湖高新 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 优先发展战略,以满足各类用人主体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服务 需求为目标,促进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产业化、 数字化和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 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的独特作用,为聚力建设世 界一流科学城,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光谷”,提供 更加充分的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支撑。
(二) 发展导向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注重开发市场需求,促进市场供给,同时更好发 挥政府职能作用,优化政策,强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
对标一流,提升品质。对标行业最高水平,聚焦发展短板, 增强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加快提升产业能级,加速形成产业集 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开放合作、集成创新。实施更加开放的“引进来”和“走出去” 战略,促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人力资源要 素市场配置领域的集成改革,提升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 和服务水平。
优化政策,统筹推进。加强东湖高新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 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谋划,加大政策投入,优化工作机制,强 化制度供给,加强职能协调、信息共享和协同互动,形成统筹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三) 目标任务
到2027年,实现区域内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 现代金融协同发展,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对东湖高新区的经济 增长贡献度显著增强,成为全国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数据 共享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 展的重要领先区域。
产业集聚布局更加合理。到2027年,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 服务业年营业总收入达到500亿以上,培育形成行业重点企业 30家以上,成长性好、特色化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以上,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中高端价值链业态、创新型业态显著提升。
行业影响力更加扩大。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 国内领先的创新驱动型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化特 色化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示范基地,形成资源共享、平台互动、 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与空间集群。
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要 素市场配置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成为东湖高新区各 类用人主体引进海内外人才的重要载体,对东湖高新区人才引 育留用贡献率显著提升。
产业生态更加优化。健全行业自律、诚信服务、产业标准 与公共平台,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产业环境, 基本实现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化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
支持打造高能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在东湖高新区 投资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的,在国家省市一次性补贴之外,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鼓励打造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特色化人力 资源服务要素集聚区,鼓励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办公用 房对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租的租金水平保持长期稳定不 变,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年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入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对于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主体,可给予每 年最高200万元运营补贴。
(二)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
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总部企业。认定为 武汉市总部企业的,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市级奖励基础上进行1:1 配套支持,并给予绿色通道和“一对一”专项服务。
坚持引进增量、壮大存量并举,主动发现、培育和精准支 持一批服务能力强、成长潜力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市 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根据发展规模可按面积给予自 用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三年免租两年减半政策以及最高50万 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并可享受企业贡献奖励。
支持新设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登记 并开展相关业务取得营业收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三年 以内可享受每年最高300平方米的房租及物业费补贴。
(三)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价值链升级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高端化、产业化发展,加 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培育新兴业态,促进产业链价值链 延伸,扩大中高端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企业根据高附加值业务 收入情况,可享受最高3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企 业集团,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 上市融资,按有关政策享受东湖高新区企业上市奖励。
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四)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数字化发展
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内涵,支持和鼓励运用人工智 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升级传统人力资源服务,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并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奖励。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化产品研发,聚焦产品创新、 技术运用等行业“卡脖子''发展瓶颈,鼓励设立研发机构或采用 “揭榜挂帅”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联合攻关,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依托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建立光谷人力资源 大数据中心,鼓励企业提供产业专家智库、产业紧缺人才库、 前沿技术创新知识库等数据资料共享,发布与东湖高新区有关 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分类指数、人才热度指数、人才数据画像 等行业研究报告,根据企业参与及贡献,可给予5万元一次性 奖励。
(五) 促进人力资源要素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扩大人力资源市场开放准入政策,加大力度引进国际成熟 先进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要素、产品、技术和管理模式,构建 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 对在国(境)外拓展业务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营奖励;对在国(境)外设立引才工 作站的,按其经营投入给予最高20万元经营补贴。
鼓励市级以上人力资源产业园探索建立国际化人力资源服 务基地及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 服务体系。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 性专业会议、境外专业展会和海外项目路演等活动,按其实际 费用支出可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
(六)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助力主导产业发展
聚焦东湖高新区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 与相关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平台融合发展,精准挖掘和编制高 附加值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清单,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紧缺 目录”。东湖高新区主导产业相关企业购买人才寻访、管理咨询、 人才盘点、薪酬调查、人才测评、人才培养等高端紧缺人力资 源服务,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实际费用支出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高端人才寻访,每成功引进国 家级、省级、市区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到东湖高新区创新 创业,或人才引进后3年内入选相应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次20万、10万、5万元奖励;引进全日制 硕士以上或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的,按照引进人数最高给予30万 元资金奖励。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使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全 日制硕士以上或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的,可获得最高20万元费用 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对于组织 东湖高新区重点企业赴外地知名高校招聘且达到成效的,给予 最高20万元费用补贴。
(七)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梯队建设
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业“按薪定才”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构 建引航人才、领航人才、起航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金字 塔。对产业园入驻机构引进并使用人力资源服务类中高端人才 的,根据引进人员数量及年薪标准,可享受每年最高30万元奖 励。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优先推荐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享 受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便利,并开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常态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研修培训,定期选派人力资 源服务业引航人才、领航人才赴国内外名校名企开展学术交流 和研修培训活动,并给予培训经费资助。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起航人才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依 托高校、大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人力 资源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 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品牌培育
着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推广力度,打造一批国际 化、专业化的服务品牌,提升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影响 力,企业参与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会展活动的,给予每年最高2 万元会展补贴。
提高企业品牌创建意识,鼓励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申报参选国家省市区级荣誉评选认定,对获得人力资源行业 相关的国家、省、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荣誉的,按照荣誉级 别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积极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打造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业品 牌活动,支持在东湖高新区举办知名人力资源峰会、论坛、博 览会、竞赛等行业活动,对活动举办方可按实际举办费用给予 最高50万元活动补贴。
(九)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自律
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社会组织,发挥行业服务、行 业代表、行业自律等方面作用,对注册在东湖高新区并发挥作 用的社会组织,成立5年内可给予每年15万元专项经费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诚信服务联盟,开展行业诚信 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维护良性竞争、合规有序的人力资 源服务行业环境。
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对东湖高新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参与制定国家省市级行业标准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奖励。
(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各类人力资源公益性活动,为 对口支援、就业帮扶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专业化服务,有序承 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企业公益服务贡献情况,可 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建设服务规范、功能完善的零 工驿站,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可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塑造核心价值观,鼓励人力资源服 务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领军企业率先开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披露,定期编制发布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实行“一事一议”
对确需重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带动 性强、贡献度大的重点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 的方式给予支持,按需配置相关资源。
本措施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具体实施办法,按相 关细则执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 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管〔2019J 9号)同日起 不再执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企业,可参照本政策享有自2022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应补贴。同一企业因 相同或类似原因可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 原则落实。已享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支持的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不再享受本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 市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