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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拨付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2-07-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东湖高新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第三批)拨款手续通知如下:

一、拨款对象

第三批奖励资金拨款对象主要为2020年、2021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税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正常开展经营,且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按期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拨款手续

企业登陆“光谷惠企通”,在左侧“项目申报”菜单中选择“免审即享”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项目,填写收款基本信息。

关于重点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新旧系统更替。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版本大于64。

1、原系统用户(即:使用过原“科创局政策申报系统”的用户),请在“光谷惠企通”首页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

在重置密码时,如遗忘或需变更原系统注册的手机号,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gghqt_27@163.com进行核验。 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密码重置”页面下载。

2、新用户(即:首次申请科创局政策资金的用户),请先点击登陆页面“注册用户”完成注册。

(二)关于收据。收据需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加盖方式共两种,企业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1、系统内下载电子版收据,盖章后上传;

2、有电子印章的企业,可直接在系统内进行线上签章。

(三)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填报号。请登陆“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科小申报系统,在首页左侧菜单“评价信息”中查看。职工总数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企不参加科小评价。

(四)关于高企更名。与拨款名单名称不一致的企业,在申报系统填写“收款人”信息时,以更名后的企业名称为准,且务必在附件中上传《登记核准通知书》。

请各拨款对象在7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上述手续,以免影响拨款进度。税务关系外迁的企业请勿申请拨款。


附件:东湖高新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拨款企业名单(第三批)/uploads/allimg/221012/1-221012113SS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