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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商贸流通业奖补资金

发布时间:2020-08-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从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统一结算管理、鼓励设立商贸法人单位、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行业商协会活动、鼓励电子商务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推动重点商业街区打造、支持同安新城发展商贸业等九大方面支持商贸企业发展。
主要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限额以上的商贸批发、零售、餐饮、外贸等法人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支持方式
《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商贸流通稳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8号),从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统一结算管理、鼓励设立商贸法人单位、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行业商协会活动、鼓励电子商务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推动重点商业街区打造、支持同安新城发展商贸业等九大方面支持商贸企业发展。
具体请看:《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商贸流通稳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8号)
 
另外,根据《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第三条,对首次由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根据工业企业标准进行奖励:对于首次由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给予奖励。
第四条:对年度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含)至1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年度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具体请看:《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