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同安区 >

同安区申报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6-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奖励标准

对于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都比上年增加5000万至1亿的,按增加额的1.8‰给予奖励;增加1亿(含)至2亿的,按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增加2亿(含)至5亿的,按增加额的2.5‰给予奖励;增加5亿元(含)以上的,按增加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同安区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21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或者2021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各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度企业入库期完税证明原件(明细、汇总)各一份(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2022713日前

四、其他说明

1、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并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2、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区级其它扶持措施的,可择优但不重复或交叉享受,且当年企业所享受的各项扶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级税收贡献部分。

3、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信局会同辖区镇(街)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