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0-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学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优服务,持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效益,结合思明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第一条 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一)增产增量奖励
1.对年度工业产值实现增长且综合经济贡献量超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量的3‰给予奖励;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现正增长的,再叠加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2.鼓励总部型、研发型制造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委外加工”“无工厂制造”企业,综合经济贡献同比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方式奖励,增量1亿元以内、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按增量部分的3‰、5‰、8‰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最长三年。
(二)增资扩产激励
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对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其年度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第二条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三)研发创新奖励
设立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指数,根据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额、研发费用总额增速、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项指标,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对自主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且正增长的,根据企业研发创新指数评分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90分(含)以上给予200万、80(含)-90分给予180万,以此类推,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该项措施设1000万元专项预算,根据年度申报情况核定兑现比例。
第三条 支持新型园区建设
(四)园区运营奖励
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培育都市工业新业态,通过引进专业运营机构,加强区域产业联动等方式,培育都市型工业新业态,打造思明区都市工业科创园。对运营成效良好的专业运营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
第四条 加快培育中小企业
(五)规模奖励
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制造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六)培育奖励
强化跟踪服务扶持,培育优质中小微工业企业。对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
第五条 其他
(七)综合经济贡献由工业产值、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三项加总构成,即综合经济贡献=工业产值+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
(八)增产增量奖励的15%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金或专项工作经费。
(九)企业、单位或个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本措施实行年度资金总控。企业如同时符合本措施及我区和火炬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上述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本措施原则上不适用于“一企一策”项目,项目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本措施由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负责解释,本措施自 2026年 X 月 X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厦思科工规〔2025〕1 号)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