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深圳市关于留学人员专项补贴资金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12-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和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的管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补贴资金分为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及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
01、项目简图
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以留学人员为主在我市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留学人员是指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回国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青年视同留学人员。
留学人员企业应当指定一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股东进行申报。

02、Q&A解答
(一)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留学人员是指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回国人员。
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以留学人员为主在我市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二)创业资助创业资助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1.购置和维修科研、生产材料和设备等费用以及研发支出;2.购买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财务服务等费用;3.获资助单位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4.获资助单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展会费用。
(三)还有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青年来深创业的, 可以参照留学人员申请本办法规定的创业资助。
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获奖5年内来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资助,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专家评审直接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分别对应获得创业资助一、二、三等资助。
(四)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企业可多次申请创业资助吗?
申请单位及指定留学人员只能获得一次创业资助。

(五)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的用途是什么?

留创园申请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完善留创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完善园区所需设备、软件,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导师、政策宣讲、项目申报、市场推广与对接、媒体宣传、产业对接、投融资、公共技术平台、技术转移、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机构申请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对接、举办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