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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租金补贴项目优惠政策大全(含厂房/产业园区/房屋/办公用房/产业用房/众创空间/场地/科技园)

发布时间:2021-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创新载体资助
1、对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2、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另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研发机构资助
1、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租金50%、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400万元的房租资助。
2、对龙华区认定的区重点研发机构,给予研发机构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支持入驻单位发展
1、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经费50%,每年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2、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经费50%,每年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对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且为孵化载体认定范围的港澳团队或企业,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资助100%的补贴,单个港澳团队、港澳企业每年房租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20万,资助期限最长2年


人才和团队创业扶持-国家、省、市人才团队资助标准
1、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顶尖人才与创 新团队、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 队创办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 50%的资助及最长5 年的实际租用办 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 80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不 超过实际资助总额的20%,场地装修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下同;房租包括物业管理费,下同)
2、对区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上述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 承诺其科研成果在龙华区内转化的,对其在龙华区内创办的符合 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确有转化潜力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 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 800 万元;

人才和团队创业扶持-人才创新创业资助
1、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创新人才长期 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 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 50%的资助及最长5 年的实际租用办 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2、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青年项目入选 者、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B 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 5 年累计不超过 400 万元的资助。
3、对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和海外高层次 C 类人才创办的 企业,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通过的,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 5 年累计不 超过 200 万元的资助。

人才和团队创业扶持-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创业资助
对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 50%的资助及最长5 年的实际租 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 800 万元

购置和租赁办公用房奖励类
符合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申报条件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和专业子公司、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金融类行业协会、其他金融机构以市场价格在龙华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100%、最高500万元给予支持,市、区房租支持合计不超过房租实际合同价,单个企业可连续享受三年,所租用房不得转租。


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 房租 50%、最长 5 年累计分别不超过 1500 万元、1000 万元、400 万元的资助。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房租及装修扶持
1、对“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不超过实际扶持总额的20%,场地装修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2、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科技计划项目房租及装修费扶持
对牵头承担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且实际获得国家级资助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另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不超过实际资助总额的20%,场地装修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房租包括物业管理费)。

孵化载体扶持-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园(创新产业园)房租资助
最高30万的房租补助

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2020年1月3日后孵化载体或软件园入驻单位的租金价格高于最近年度公布的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的,按指导价格计算出的租金的50%资助。

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

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且在我区无自有用地用房的企业,在我区租用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给予房租50%、每年最高400万元的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


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2020年1月3日后孵化载体或软件园入驻单位的租金价格高于最近年度公布的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的,按指导价格计算出的租金的50%资助。

专业服务业资助类
对入驻我区,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建筑设计公司、征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我区连续三年缴纳社保的员工在50人(含)以上的分支机构,上述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的,给予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最高5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可连续享受三年。

鼓励租金减免资助类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对实际减免租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园区经营管理企业,予以实际减免租金总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产业园区建设专业化产业体系-被引进企业租金资助
给予被引进企业连续三年租金资助,每年资助金额从入驻园区开始依次为办公场地租金的70%、50%、30%,每年最高50万元,所获租金资助不得与《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九条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