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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企发展年报填报须知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0-04-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日前,市高企认定办发布了《关于填报2019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请各国家级高企(含2020年资格到期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务必于6月15日前登录填报,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各国家级高企: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资格后,须在资格有效期内的每年5月底前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的将被取消国家级高企资格。

因疫情影响,国家高企认定办延长了今年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填报截止时间,请各国家级高企(含2020年资格到期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务必于615日前登录填报,填报方式如下:

方式一:自动导入式。

已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高企发展年报表(第10步)”填报的企业,系统会自动将数据导入至高企认定系统,企业无需再填报。

方式二:直接填写式。

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申报管理”窗口,进入申报系统后,在 “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栏目中点击“添加”,出现“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后,在网上完成年报数据的填写并按步骤先点“保存”,再点“提交”。

上述两种填报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企业提交后请于615日前务必登陆高企认定账户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则正式完成年报工作。

登陆账号为企业申报高企时所设置的账号、密码,若账号、密码丢失,可根据登陆页面上的提示找回密码,也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操作方法。

特此通知。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