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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晋升省级“专精特新”机会来了

发布时间:2020-04-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在3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秦志辉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实在疫情期间表现出了更强的抗风险能力。根据统计,湖南、四川等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复工率已经达到了98%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复工,这个数据充分的说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这么一个发展道路是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北京、河北、山西、广东、湖南、贵州等地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记得抓紧时间申报。

北京市


2020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主要采用自荐方式进行。自荐周期为2020年3月13日——2020年4月17日。

自荐条件包括企业基本条件、企业专项条件、重点关注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3.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二)企业专项条件:1.专业化。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达到10%及以上,且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50%及以上;近两年企业资产负债率和上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具有专业化高端人才。2.精细化。企业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认证;获得技术、工程等资质认定;企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较高。3.特色化。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具有主导产品(服务),即企业拥有主要从事的特定细分领域的产品(服务)。上年度主导产品(服务)所创造的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拥有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数量。4.新颖化。企业重视产品研发,注重培养研发人员,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较高。

(三)重点关注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关注: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2.入选信用中国(北京)红名单。3.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主导产品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或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5.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河北省


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各地市于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推荐,并统一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河北省工信厅。

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要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节能环保、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等,应符合以下标准:1. 在河北省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2. 企业年营业收入6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保持正增长。3. 企业具备持续研发能力,有固定研发人员和场所;具有较完善的产品服务体系。4. 企业诚信经营,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经济和社会效益较突出。5. 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具有培育发展潜力,并具备以下特点之一:⑴专注核心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化生产或协作配套能力;⑵产品质量合格,装备水平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具有较规范的生产管理体系;⑶注重特色生产和经营,拥有特色化的产品、技术、工艺、配方等;⑷注重持续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投入,并产生较好的创新示范效果。

山西省


山西省2020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按照企业所在行政辖区由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不得越级上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上报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申报企业范围与条件如下:

(一)达标条件 :1.2018年1月1日前在山西省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2、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3.2019年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特殊企业如新模式、新业态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等可以适当放宽,最少不得低于800万元)。4、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根据企业规模不同,对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划分不同档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2%;营业收入2000-5000万元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2%,或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0%;营业收入5000-10000万元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0%,或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8%; 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8%,或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6%;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当年利润为正,资产负债率低于70%;6、企业注重创新发展,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7、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通用条件:坚持“以专为基”,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成套产品。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且享有较高知名度,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拥有与主业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主持制定地方以上标准1件以上。

(三)特色条件:1.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3.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以新取胜。拥有省级新产品、新技术1件以上,或采用创新商业模式,或发展新兴的行业。其主导产品属国内首创、工艺独特、商业模式新颖,有市场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对积极生产、转型生产疫情产品、捐赠财物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在专家评审时给予加分。鼓励企业参加省小企业局主办的“创客中国”大赛,对进入省决赛的项目,在专家评审时给予加分。主导产品属于常规农副产品;普通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类产品;动、植物品种资源类产品;煤炭等矿物性资源类产品;高能耗、环境污染类产品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3.有偷税、漏税行为的;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广东省


广东省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逐级遴选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市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申报省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以上3、4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此外,申报省专精特新企业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湖南省


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湖南省2020年度全省培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左右。小巨人企业申报调度系统将于2020年5月15日关闭,企业申报和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部门审核必须在截止日前同时完成。

《湖南省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274号)规定,申报小巨人企业必须同时达到如下条件:(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类中小企业标准,符合制造强省建设总体要求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二)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或在细分行业中,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国内排名前十位。(三)近三年总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不低于5%,5000万元-2亿元的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或具有省级以上授牌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优秀的研发团队;或是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拥有专利技术;或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五)未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近两年未受严重行政处罚。

此外,2020年湖南省小巨人企业培育将突出以下培育重点:(一)符合制造强省建设总体要求,属于制造强省重点产业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中小企业;(二)参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简称工业“四基”)创新的中小企业;(三)参与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的中小企业;(四)属于传统产业知名品牌,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做精做强,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端迈进的中小企业;(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应对疫情,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龙头企业。

贵州省


2020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本年度可分批次申报,各地于2020年5月底前将第一批次申报汇总表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文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遴选条件包括:(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注册地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自投产日起正常经营2年以上,对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时间不设限制。(二)符合国家企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是大数据、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大健康医药、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装备制造、特色食品、白酒、茶叶、天然饮用水、石材、旅游商品、民族民间工艺品等传统产业。(三)企业管理科学规范,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80%,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四)“专精特新”优势明显,拥有专项技术或生产工艺;以美誉度好、性价比高、品质精良的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特色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五)已入选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培育名单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从此次疫情更是可以看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率先复工复产,除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企业自身拥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这也说明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良方。

各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是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对于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地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山西省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仅支持列入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名单企业。

此外,在融资方面,地方也出台一些专项政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雪中送炭。例如,安徽出台《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千家百亿”融资计划,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千名行长进万企”活动进行对接,力争每年为1000家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贷款融资100亿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助力“专精特新”及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案(2020-2022年)》,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面向全省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推出三年(2020—2022年)不低于200亿元 的授信融资服务,满足省内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专精特 新”及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