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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展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项目名称

资助标准

申报条件

材料

企业市场拓展资助计划

(一)企业参展补贴标准
对于申请单位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属盐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资助标准如下:
(1)国内展会不超过标准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多补贴2个标准展位或36平方米光地);
(2)境外展会不超过标准场租费的2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多补贴2个标准展位或36平方米光地);
(3)每项展会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申请资助单位应在举办或参加活动前向区经促局(科创局)进行申报备案,提交《深圳市盐田区企业参展备案申请表》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本操作规程申请资金资助:
(一)在盐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
(三)内部管理规章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与申报资助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申报企业资产财务状况不良或涉及重大纠纷;
(二)近两年内在税收、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三)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一)申请参展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盐田区企业参展补贴申请书》原件及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字样式;
3.与租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或含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的确认书;
4.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发票、记账凭证等凭据;
5.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凭据;
6.有关政府部门关于举办展会的批复文件或组展方邀请函(必须明确展会批准部门名称及批件文号);
7.展位全景照片;
8.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