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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近年来,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国家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这不,刚进入2019年,新一轮优惠政策又来了。其中,把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300万元以及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最引人关注。但是,到底该怎么理解呢?我们就要从两个方面来说了。


一、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300万元

据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小微企业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而目前,国家对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若为工业企业,则企业从业人数不能不超过1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100万元,企业资产总额不能超过3000万元;若为其他类型企业,则企业从业人数不能超过8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1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也就是说,放宽标准后,没有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之分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统一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从业人数调整至300人以下,企业资产总额调整至5000万元以下。


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目前,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最新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率为10%(50%×20%)。


而加大优惠力度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含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实际税率为5%(25%×20%),比原来降了5%。

2)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实际税率为10%(50%×20%)。

也就是说,调整后,只要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了。这空前的力度,太让人激动了~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