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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广东预审三重服务”的通知》申请条件(一)中第1项的要求,为支持深圳主体更好地享受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专利预审服务,符合条件的深圳主体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推荐申请。
该业务采取线下接收纸质材料方式进行办理,具体提交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指南(试行)》(附件1)。

附件:

1.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指南(试行)

2.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
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2025
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三重服务请求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指南(试行)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广东预审三重服务”的通知》申请条件(一)中的第1项的要求,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须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实际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二)申请主体须满足《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条件(除“原则上已拥有1件以上作为第一申请人原始取得的有效发明专利”);
(三)对于符合“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条件的: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应为该主体参与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重大项目产出的技术成果;
(四)对于符合“涉及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条件的:应为深圳市或各辖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广东预审备案服务推荐
1.《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2025》加盖公章(附件3);
2.《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2)
3.参与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重大项目在政府官网的公示文件、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项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或各辖区政府有关部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在政府官网的公示文件、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项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上述材料第1、2项为必提交项,第3、4项可根据主体实际申请情况择一提供。
(二)申请广东预审三重服务推荐
1.《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三重服务请求书》加盖公章(附件4);
2.《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2);
3.参与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重大项目在政府官网的公示文件、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项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或各辖区政府有关部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在政府官网的公示文件、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项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5.本批次广东预审三重服务案件与上述第3项或第4项的项目存在技术关联性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第1、2、5项为必提交项,第3、4项可根据主体实际申请情况择一提供。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本申请通过线下方式办理。
申请主体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主体按申请指南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并现场提交;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原件、接收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将联系申请主体进行补充;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主体的申请情况,赴现场开展核查工作;
4.对涉及深圳市或各辖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申请主体推荐结果,对于同意推荐的主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荐结果径直反馈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其他事项说明
线下提交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提交材料地址:深圳市前海桂湾四路深港基金小镇33栋一楼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厅;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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