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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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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一)资助对象: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须经核发新证并公示的合法企业)。
(二)资助要求:
1.对以下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真实、准确的台账:
(1)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
(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
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是指经屠宰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脏器及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和休整后不可食用的部分。
(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2.本年度项目资助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资助标准:
1.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
2.屠宰企业自行开展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标准为80元/头;
3.经检疫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1头的标准,不足90公斤的部分按相应比例折算补贴金额,折算成相应的生猪头数享受补贴;
4.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列入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范围。
(四)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主体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实施申报项目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申报主体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申报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申报主体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多头或者重复申报深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等,发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当按照《若干措施》《操作规程》要求自主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者骗取专项资金,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违规代理本操作规程项目申领事宜。若有违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项目申请。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可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密码进行登录,在搜索栏搜索“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录入申报材料:
(一)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请表;
(二)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三)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四)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五)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屠宰企业版)
(六)申报主体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九)申报主体社保缴纳凭证(含项目经办人)、自主申报承诺函、廉洁承诺书等材料。
系统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项目申请纸质文件(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送至区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政府部门版)。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连续编页码并装订成册(胶装),封面及内容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14日。
(二)成册的纸质件材料报送时间:区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3天内,通过邮政EMS寄送。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6017号都市阳光名苑裙楼3楼,收件人:动物防疫和监管处,电话:0755-82502215。
六、审核方式及办理程序
(一)审核方式:核准制。
(二)办理程序:组织申报―项目受理―项目审核【区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市市场监管局复核、专项审计(视项目受理情况开展)】―意见征求—确定资助计划及公示—资金拨付。
市市场监管局在下达项目资助计划拨付资金前,发现下列情形,可撤销资助项目和终止资助资金拨付:
1.申报主体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拨付凭证的;
2.申报主体存在经营异常情况,且有可能危及财政专项资金安全、严重影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
3.市市场监管局认为申报主体不再具备资助条件的。
(三)专项审计内容:业务管理部门视项目受理情况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的申报金额和相关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补贴总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决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的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实行足额或等比例分配。
附录:
1.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请表
2.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3.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4.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5.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屠宰企业版)
6.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政府部门版)
7.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8.自主申报承诺函
9.廉洁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