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十五条规定。
(二)资助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保险资助。资助标准为:对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且属于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50%给予扶持。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件知识产权同一险种不重复资助。
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人所属行业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列出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个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或深圳市政府其他重点规划发展方向;
3.已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且属于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
4.知识产权保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用于投保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5.申请本条规定的资助的保险项目未在我市其他政府部门获得过相关保险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材料模板,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承诺日期做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应与商事登记簿中当前法定代表人全名一致,签名要求使用正楷字体,如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英文,签名也应为英文,须保证签名清晰可辨。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3.投保知识产权相关权属文件:
(1)投保“专利执行保险”及“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险种的,提交被投保专利的专利证书,如保单涉及多件专利,需同时提交所有专利证书;
(2)投保“海外侵权责任保险”险种的,无需提交相关权属文件。
4.保险保单。保险保单即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应提交完整合同,知识产权保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
5.与保险保单对应的缴费凭证(发票),以及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
6.材料上传提醒: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各项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制作为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应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对应名称的栏目,请勿将材料压缩上传,否则审批端无法查看,将导致退回补正。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一份保险保单对应一件资助申请,如申请人存在多份保险保单符合资助条件,需分别进行申报。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人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实施知识产权保险资助”。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申请人(法人)信息自检
请注意核对“申请人(法人)信息”必须与账号注册主体、资助申请人以及银行开户主体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说明登录账号有误。
4.阅读并勾选同意《服务协议》《申办知情同意书》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并按界面提示进行“信息核验”,无异常提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廉洁承诺书》至相应栏目;
2.上传投保知识产权相关权属文件至相应栏目;
3.上传保险保单至相应栏目;
4.上传缴费凭证以及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至相应栏目;
5.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信息确认】
对所填写的申请表信息及附件材料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五: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申请已提交”,完成资助申报。
(六)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含起止日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