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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0〕4号)。
二、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无人机、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象棋高端体育赛事和其它奥运项目的国际A类单项体育赛事的单位。
资助范围和方式
(一)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举办的高端体育赛事,且未获得市财政资助的;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资助标准
(一)为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和无人机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8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二)为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和象棋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三)其它奥运项目的国际A类单项体育赛事,可在其落地的首三届按场馆租金、安保支出,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资助;
(四)对暂未纳入上述范围、但极具发展潜力的运动项目,或为国际体育组织在我市举办的世界范围内最高等级、积分的国际顶级赛事,因实际情况需要突破本操作规程规定的资助范围和限额的,另行研究。
五、申请材料
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经网上初审通过后,通过该系统打印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申请表、申请单位承诺书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商事主体资格的纸质文件。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胶印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评审细则

一、足球
(一)国际足联、亚洲足联、中国足协在深圳举办的国家队之间的赛会制比赛,其中最少有1支世界排名前32的队伍的,评100分;其余评90分。
(二)男足国家队在深圳的比赛:
1.中国国家队与世界排名前16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与世界排名17-32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90分;与世界排名33名-排名在中国之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与排名在中国之后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70分。
2.世界排名前16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 
(三)女足国家队在深圳的比赛:
中国国家队与排名在中国之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
除世界杯、奥运会、亚洲杯及预选赛之外的比赛,要求每队上场运动员中不少于7人为国家队主力。
注:1.排名以赛事举办时国际足联官网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
2.在最近5场次国际A级赛事中,40%以上出现在首发名单中的运动员视为国家队主力。
(四)男足俱乐部参加的商业比赛: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5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1000(含)-1500万元

15(含)-20(不含)

500(含)-1000万元

10(含)-15(不含)

5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近3年国际比赛成绩(24分)

欧洲冠军联赛1-4名

12

累计最高24分(单支队伍最高12分)

欧洲冠军联赛5-8强

10

欧洲冠军联赛9-16强

8

欧洲冠军联赛17-32强

6

南美解放者杯4强

8

近3年国内顶级联赛成绩(8分)

冠军

4

累计最高8分(单支队伍最高4分)

第2-3名

2.5

第4-6名

1

平均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数量(8分)

9人及以上

8

单项计分,最高8分

8人

7

7人

6

6人

5

上场主力运动员中顶级运动员数量(10分)

参赛球员中有近3年或近1届国际足联、世界杯、欧洲杯、欧洲冠军联赛最佳球员的,每人2分

2

累计最高10分

参赛球员中有近3年或近1届国际足联、世界杯、欧洲杯、欧洲冠军联赛最佳射手的,每人1分

1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8(含)及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7(含)-0.8(不含)

9

0.6(含)-0.7(不含)

8

0.5(含)-0.6(不含)

7

0.4(含)-0.5(不含)

5

0.3(含)-0.4(不含)

3

0.3(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在最近一个赛季的国内职业联赛中,50%以上出现在首发名单或100%出现在参赛大名单中的运动员视为俱乐部的主力运动员;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二、篮球
(一)国际篮联、亚洲篮联、中国篮协在深圳举办的国家队之间的赛会制比赛,其中最少有1支世界排名前16的队伍的,评100分;其余评90分。
(二)男篮国家队在深圳的比赛:
1.中国国家队与世界排名前8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与世界排名9-16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90分;与世界排名17名-排名在中国之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与排名在中国之后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70分;  
2.世界排名前8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 
(三)女篮中国国家队与排名在中国之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
上述要求每队上场运动员中不少于5人为国家队主力。
注:1.排名以国际篮联官网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
2.在最近1届参加过的奥运会、世界杯、洲际锦标赛中,入选国家队比赛名单的运动员视为国家队主力。
(四)其他商业比赛(男子):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2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800(含)万元-12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8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近3年国际比赛成绩(24分)

美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NBA)东西部冠亚军

12

累计最高24分(单支队伍最高12分)

美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NBA)东西部3-8强

10

美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NBA)常规赛参赛队伍

8

欧洲篮球冠军联赛冠亚军

10

欧洲篮球冠军联赛3-8强

8

亚洲篮球冠军联赛4强队伍

6

近3年国内最高水平联赛成绩(8分)

冠军

4

累计最高8分(单支队伍最高4分)

第2-3名

2.5

第4-6名

1.5

平均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数量(8分)

6人(含)以上

8

单项计分,最高8分

5人

6

4人

4

上场主力运动员中顶级运动员数量(10分)

参赛球员中有近3年或近1届国际篮联、世界杯、NBA的MVP的,每人4分

4

累计最高10分

参赛球员中有近3年或近1届国际篮联、世界杯、NBA最佳阵容、个人荣誉、全明星阵容的,每人2分

2

参赛球员中有近1届各洲锦标赛中MVP的,每人1分

1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8(含)及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7(含)-0.8(不含)

9

0.6(含)-0.7(不含)

8

0.5(含)-0.6(不含)

7

0.4(含)-0.5(不含)

5

0.3(含)-0.4(不含)

3

0.3(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在最新赛季的职业联赛中,50%以上出现在首发名单或100%出现在参赛大名单中的运动员视为俱乐部的主力运动员;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三、排球
(一)国际排联、亚洲排联、中国排协在深圳举办的有中国国家队参加的比赛,评100分:
(二)女排国家队在深圳的比赛:
1、中国国家队与世界排名前4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与世界排名5-8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90分;与世界排名9-16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
2、世界排名前4名的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100分。
(三)男排中国国家队与排名在中国之前国家队之间的比赛:评80分。
以上要求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中不少于6人为国家队主力运动员。
注:1.排名以国际排联官网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
2.在最近1届参加过的奥运会、世界杯、世界排球大奖赛中,入选国家队比赛名单的运动员视为国家队主力。
(四)其他商业比赛(女子):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0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700(含)万元-10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7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为近一届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排球大奖赛4强队伍主力运动员人数(20分)

6人及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5人

16

4人

12

3人

8

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为国家队主力运动员人数(20分)

6人及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5人

16

4人

12

3人

8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0分)

30%(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25%(含)-30%(不含)

8.5

20%(含)-25%(不含)

7

15%(含)-20%(不含)

5.5

10%(含)-15%(不含)

4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在最近1届参加过的奥运会、世界杯、世界排球大奖赛中,入选国家队比赛名单的运动员视为国家队主力;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四、网球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2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分20分

800(含)万元-12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800万元

10(含)-15(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一)国际赛事:参赛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加运动员的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10(含)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6分

6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前11(含)至20(含)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3分

3

排名前21(含)至50(含)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冠军积分等级(15分)

900分(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700分(含)-900分(不含)

13

470分(含)-700分(不含)

11

250分(含)-470分(不含)

9

100分(含)-250分(不含)

6

(二)国内赛事:参赛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加的中国运动员的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100(含100)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6分

6

累计最高25分

排名前101(含101)至150(含150)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2分

2

排名前151(含151)至200(含200)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0.5分

0.5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国际网球赛事竞技水平按指标(一)评分,国内网球赛事竞技水平按指标(二)评分,二者不可重复评分;
2.运动员世界排名以赛事举办时国际男子职业网球协会和国际女子职业网球协会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
3.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4.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五、乒乓球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0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分20分

700(含)万元-10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7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加运动员的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1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4分

4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前11(含)至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运动员世界排名以赛事举办时国际乒联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六、羽毛球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0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分20分

700(含)万元-10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7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加运动员的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1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4分

4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前11(含)至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运动员世界排名以赛事举办时国际羽联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七、高尔夫球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2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分20分

800(含)万元-12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8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加运动员的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1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5分

5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前11(含)至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2分

2

排名51(含)至20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0.5分

0.5

冠军积分等级(15分)

64分(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48分(含)-64分(不含)

13

24分(含)-48分(不含)

10

12分(含)-24分(不含)

6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运动员世界排名以赛事举办时PGA(男子职业高尔夫球巡回赛)和LPGA(女子职业高尔夫球巡回赛)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八、帆船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2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800(含)万元-12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8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运动员水平

参赛运动员中有近2届奥运会奖牌获得者的,1人5人

5分

累计最高50分

参赛队伍中有近1届奥运会和ISAF奥林匹克级别世界锦标赛、各级别举行的单项世界帆船锦标赛、欧洲锦标赛、欧洲帆联比赛前3名队伍的主力船员,1人3分

3分

参赛队伍中有近1届奥运会和ISAF奥林匹克级别世界锦标赛、各级别举行的单项世界帆船锦标赛、欧洲锦标赛、欧洲帆联比赛4-8名队伍的主力船员,1人1分

1分

参赛队伍中有近1届奥运会和ISAF奥林匹克级别世界锦标赛、各级别举行的单项世界帆船锦标赛、欧洲锦标赛、欧洲帆联比赛9-12名队伍的主力船员,1人0.5分

0.5分

参赛队伍水平

参赛队伍中有近1届美洲杯和“沃尔沃”帆船赛参赛队伍,1支队伍5分

5分

参赛队伍规模(15分)

参赛队伍200支(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参赛队伍150(含)-200支(不含)

9(不含)-14(含)

参赛队伍100(含)-150支(不含)

4(不含)-9(含)

参赛队伍50(含)-100支(不含)

0(不含)-4(含)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6(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55(含)-0.6(不含)

9

0.5(含)-0.55(不含)

8

0.45(含)-0.5(不含)

7

0.4(含)-0.45(不含)

6

0.35(含)-0.4(不含)

5

0.3(含)-0.0.35(不含)

4

0.2(含)-0.3(不含)

3

0.1(含)-0.2(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2.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九、无人机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1200万元(含)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分20分

800(含)万元-1200万元

15(含)-20(不含)

400(含)万元-800万元

10(含)-15(不含)

40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国家队规模(25分)

参赛国家队25支(含)以上

25

单项计分,最高25分

参赛国家队20(含)-25支(不含)

20(含)-25(不含)

参赛国家队15(含)-20支(不含)

15(含)-20(不含)

参赛队伍10(含)-15支(不含)

10(含)-15(不含)

参赛队伍5(含)-10支(不含)

5(含)-10(不含)

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25分)

排名前10(含)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排名11(含)-50(含)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3(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25(含)-0.3(不含)

8

0.2(含)-0.25(不含)

6

0.15(含)-0.2(不含)

4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排名以赛事举办时国际航联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马拉松
(一)在深圳举办的国际田联白金标赛事,评100分;
(二)在深圳举办的国际田联金标赛事,评70分;

十一、五人足球
(一)国际足联在深圳举办五人制足球世界杯:评100分;
(二)亚足联在深圳举办五人制锦标赛和五人制足球俱乐部锦标赛:评90分。

十二、三人篮球
(一)国际篮联在深圳举办的三人篮球世界杯和世界巡回赛总决赛:评100分;
(二)国际篮联在深圳举办的三人篮球亚洲杯:评80分。

十三、国际象棋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3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150(含)万元-300万元 (不含)

15(含)-20(不含)

50(含)万元-150万元(不含)

10(含)-15含)

5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3名(含)的运动员或近3届国际象棋奥林匹克团体赛,世界国际象棋冠军赛,世界国际象棋团体锦标赛,国际象棋世界杯的冠军参加人数,每人8分

8

累计计分,最高35分

排名4-10名(含)的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5分

5

排名11-3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2.5分

2.5

排名31-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排名51-10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0.5分

0.5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3(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25(含)-0.3(不含)

8

0.2(含)-0.25(不含)

6

0.15(含)-0.2(不含)

4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以国际象棋联合会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四、象棋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3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积分,最高20分

150(含)万元-300万元 (不含)

15(含)-20(不含)

50(含)万元-150万元(不含)

10(含)-15含)

5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运动员中国排名(35分)

排名前3名(含)的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5分

5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4-10名(含)的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3分

3

排名11-3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排名31-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0.5分

0.5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3(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25(含)-0.3(不含)

8

0.2(含)-0.25(不含)

6

0.15(含)-0.2(不含)

4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计分,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计分,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以中国象棋协会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参赛的外国运动员按照其国际排名参考中国象棋排名计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五、围棋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3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150(含)万元-300万元 (不含)

15(含)-20(不含)

50(含)万元-150万元(不含)

10(含)-15含)

50万元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35分)

排名前3名(含)的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5分

5

累计最高35分

排名4-10名(含)的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3分

3

排名11-3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1分

1

排名31-50名(含)运动员参加人数,每人0.5分

0.5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5分)

 

30%(含)以上

15

单项计分,最高15分

25%(含)-30%(不含)

13

20%(含)-25%(不含)

11

15%(含)-20%(不含)

9

10%(含)-15%(不含)

7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3(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25(含)-0.3(不含)

8

0.2(含)-0.25(不含)

6

0.15(含)-0.2(不含)

4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参赛运动员世界排名以赛事举办时世界围棋联合会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参赛的日、韩运动员按照其在本国排名参考中国围棋排名计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六、赛艇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5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300(含)万元-500万元 (不含)

15(含)-20(不含)

100(含)万元-300万元(不含)

10(含)-15(不含)

100万元(不含)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参赛队伍近一届奥运会、世界赛艇锦标赛或赛艇世界杯比赛成绩(25分)

奥运会赛艇比赛前3名队伍

6

累计最高25分

奥运会赛艇比赛4-8名队伍或世界赛艇锦标赛前3名队伍

4

世界赛艇锦标赛4-8名队伍或赛艇世界杯(分站赛)前3名队伍

2

参赛运动员的竞技水平(25分)

近1届奥运会比赛前3名的,1人8分

8

累计最高25分

近1届奥运会比赛4-8名或近1届锦标赛、世界杯前3名的,1人3分

3

近1届锦标赛、世界杯4-8名的,1人1分

1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5(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45(含)-0.5(不含)

9

0.4(含)-0.45(不含)

8

0.35(含)-0.4(不含)

7

0.3(含)-0.35(不含)

6

0.25(含)-0.3(不含)

5

0.2(含)-0.25(不含)

4

0.15(含)-0.2(不含)

3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参赛队伍成绩以赛事举办时国际赛艇联合会发布的成绩公告为准;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七、冰球

指标名称

评分内容

单项分值(分)

备注

办赛经费支出

(20分)

500(含)万元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300(含)万元-500万元

15(含)-20(不含)

100(含)万元-300万元以下

10(含)-15(不含)

100万元(不含)以下

10(不含)以下

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竞技水平(50分)

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为近一届奥运会或近四届世锦赛前2个组别参赛队伍主力运动员人数(20分)

6人及以上

20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5人

16

4人

12

3人

8

2人

4

每队上场主力运动员为国家队主力运动员人数(20分)

6人及以上

3

单项计分,最高20分

5人

16

4人

12

3人

8

奖金总额占办赛经费支出比重(10分)

30%(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25%(含)-30%(不含)

8.5

20%(含)-25%(不含)

7

15%(含)-20%(不含)

5.5

10%(含)-15%(不含)

4

赛事运营水平(10分)

赛事收入与赛事支出的比值(10分)

0.5(含)以上

10

单项计分,最高10分

0.45(含)-0.5(不含)

9

0.4(含)-0.45(不含)

8

0.35(含)-0.4(不含)

7

0.3(含)-0.35(不含)

6

0.25(含)-0.3(不含)

5

0.2(含)-0.25(不含)

4

0.15(含)-0.2(不含)

3

0.1(含)-0.15(不含)

2

0.1(不含)以下

1

影响力(20分)

电视媒体

境外媒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3分

3

累计最高15分

 

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4分

4

地方频道直播(含现场直播)、转播、录播,1次2分

2

网络媒体

国际体育组织官网或门户网站直播、视频转播,1次3分

3

其他网络媒体直播、视频转播,1家1分

1

网站新闻,1条0.5分

0.5

报纸媒体

地方以上报纸头版,1条2分

2

地方以上报纸其它版面新闻,1条0.5分

0.5

赞助品牌价值(5分)

每1家世界500强赞助商

5

累计最高5分

每1家国内500强赞助商

4

每1家主板上市公司

3

每1家其它上市公司

2

每1家其它企业

1

注:1.在最近一届参加过的冬季奥运会或近四届世锦赛中,入选国家队比赛名单的运动员视为国家队主力;
2.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以《财富》最新发布榜单为准;
3.赞助商评分需提供赞助合同,赞助货币的金额需高于50万元,赞助实物的价值需高于100万元。

十八、评分说明
(一)评分60分(含)以上的,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给予资助;评分60分以下的,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不给予资助;
(二)评分与资助比例的关系:
1.评分95分(含)以上的,资助比例不超过50%(含);
2.评分90分(含)-95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45%(含);
3.评分85分(含)-90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40%(含);
4.评分80分(含)-85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35%(含);
5.评分75分(含)-80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30%(含);
6.评分70分(含)-75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25%(含);
7.评分65分(含)-70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10%(含);
8.评分60分(含)-65分(不含)之间,资助比例不超过5%(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