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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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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专业服务业项目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01日—2019年11月20日
一、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专业服务业项目资助标准
对入驻我区,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建筑设计公司、征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或在我区连续三年缴纳社保的员工在50人(含)以上的分支机构,给予以下扶持:
(一)上述专业服务机构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一次性给予实际购买费用的5%,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二)上述专业服务机构租赁自用办公场所的,给予其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最高50万元资助,单个专业服务机构可连续享受三年。
二、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专业服务业项目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或者为商事登记地在龙华区的分支机构。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属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建筑设计公司、征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
(四)独立法人机构或者非法人组织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分支机构在我区连续三年缴纳社保的员工在50人(含)以上。
(五)已购买自用办公场所或已租赁自用办公场所。
(六)申请购买自用办公场所资助的,5年内不得转卖或转租;申请租赁自用办公场所资助的,5年内不得转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