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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4条。
二、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标准
对“三高”企业承担本市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财政补助。
三、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申报流程
(一)登录厦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二)对受理项目汇总、分类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或答辩评审;
(三)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现场调研;
(四)调研通过后提交科技局办公会研究,资助金额500万以上的项目报市政府审批;
(五)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项目正式行文立项。
四、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申报材料
(一)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完税证明(原件);
(五)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七)项目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经备案登记的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
五、备注

科技计划类别不同,对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的要求不同,具体请详见当年度的《厦门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厦门市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