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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 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

(二)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

(三)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

补贴标准

(一)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二)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宝博会、智博会除外)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三)对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四)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报材料

(一)《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二)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参展合同复印件;

(六)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8月9-2019年8月29日。

(二)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 419341000303709001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8月9-2019年8月31日。

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制作封面、目录后用A4纸装订成册。

(二)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2019年上半年可申报的展会名称

序号

展会名称

展会日期

1

2019深圳时装周

3月15日-21日

2

深圳国际机械制造工业展览会

3月28日-31日

3

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

4月9日-11日

4

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

4月15日-20日

5

北京国际军民两用装备展览会

5月6日-8日

6

中国(深圳)激光与智能装备博览会

5月8日-10日

7

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

6月25日-28日

8

阿拉伯国际医疗设备展览会

1月28日-31日

9

美国国际线路板及电子组装技术展览会

1月29日-1月31日

10

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

4月1日-5日

11

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暨香港国际资讯科技博览会

4月13日-16日

12

波兰消费电子、家电及通讯展览会

5月10日-12日

13

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博览会

5月15日-17日

14

日本东京国际电子烟展览会

5月23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