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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及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精品创作、奖励激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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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五年百部文艺精品”和“剧美岭南”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专项及题材
(一)扶持专项
本通知所指电视动画,是指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动画片管理系统备案立项的国产电视动画片。
本年度,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在电视动画方面受理精品创作、奖励激励共两个扶持专项的申报。
(二)项目题材
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革命题材: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现实题材: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火热奋斗。
创新题材:以新题材、新形式、新技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创新表达诠释核心价值、引导主流审美、促进国际传播。
特色题材:在多元化题材中充分融入广东本土特色元素、展现广东之美,如中华现代文明的广东篇章、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等。
二、申报及验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电视动画精品创作专项
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入选广电总局2025年重点动画项目,已完成项目制作可以申请,择优给予创作扶持。
2.电视动画激励奖励专项
获奖获优。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白玉兰奖、金龙奖、金鹰奖、金猴奖等国内重大奖项,或入围(提名)上述奖项的作品。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动画片的作品。
播出激励。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于2025年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少儿频道(十四套)等频道主要时段播出,或在广东少儿频道、嘉佳卡通频道等省内上星频道主要时段播出,并取得较好播出效果的项目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激励。
(二)验收要求
申报精品创作扶持的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8个月内向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获得扶持的项目和制作机构,需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签订协议。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对应扶持事项,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积极配合完成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激励奖励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机构广电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或违反协议使用资金的,需全额退回扶持资金。具体验收要求在双方签订的扶持协议中明确。
三、申报材料
项目备案立项机构为申报主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电视动画精品创作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精品创作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入选广电总局2025年重点动画项目相关文件;
5.其他佐证材料。
(二)电视动画奖励激励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4.获相关奖项证书、通报等相关佐证材料;
5.播出频道出具的播出情况盖章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相关项目征集于3月30日截止,申报机构需于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市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材料。省直单位按截止日期直报省广播电视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可编辑版、盖章扫描版)优盘一式两份。各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对本市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完备性初核,按批次于4月8日前将公函、项目清单、申报材料报省广播电视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
1.专项实施方案
2.评审工作方案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包”),推动实现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省广播电视局拟对电视动画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具体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通过对国产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各环节进行奖励,引导影视制作机构持续打造精品佳作,不断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二、选题要求
获扶持奖励作品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扶持奖励以下方面题材:
(一)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二)革命题材。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三)现实题材。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火热奋斗。
(四)创新题材。以新题材、新形式、新技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创新表达诠释核心价值、引导主流审美、促进国际传播。
(五)特色题材。在多元化题材中充分融入广东本土特色元素、展现广东之美,如中华现代文明的广东篇章、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三、专项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精品创作专项
对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入选广电总局2025年重点动画项目,已完成项目制作的电视动画项目,择优给予创作奖励。
(二)奖励激励专项
1.获奖获优专项。对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白玉兰奖、金龙奖、金鹰奖、金猴奖等国内重大奖项,或入围(提名)上述奖项的作品,入选国家广电总局2024年度全国优秀动画片的电视动画项目,按程序给予推优奖励。
2.播出激励专项。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于2025年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少儿频道(十四套)等频道主要时段播出,或在广东少儿频道、嘉佳卡通频道等省内上星频道主要时段播出,并取得较好播出效果的项目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激励。
四、资金标准
1.精品创作专项。根据“政策包”,对入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电视动画项目给予每部最高50万元创作奖励。上述奖励具体金额视年度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2.获奖获优专项。根据“政策包”,对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白玉兰奖、金龙奖、金鹰奖、金猴奖等国内重大奖项,或被广电总局评为年度全国优秀动画片的电视动画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围(提名)上述奖项的作品给予减半奖励。上述奖励具体金额视年度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3.播出激励专项。根据“政策包”,电视动画片于2025年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少儿频道(CCTV-14)等频道首播的,最高奖励50万元;在广东少儿频道、嘉佳卡通频道等省内上星频道首播的,最高奖励20万元。上述奖励具体金额视年度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同一专项中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从高不叠加原则确定奖励标准。
五、评审及结项程序
1.省广播电视局公开发布通知,面向全省影视制作机构接受申报。每年度组织一次项目评审。
2.省广播电视局组织评审,提出建议奖励项目名单、金额标准,报请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并向省委宣传部报备。
3.省广播电视局向社会公示拟扶持奖励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项目申请单位签订协议,按程序拨付资金并按时组织结项验收。
4.奖励项目实行滚动入库。上半年获奖励项目,如已列入2026年度预算的,按协议于6月前拨付资金;未列入的,与下一年度奖励项目一并申请2027年度预算。
六、2026年扶持奖励计划
根据2026年度预算下达情况,本年度共安排电视动画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综合预算安排、绩效指标、资金标准等各方面进行考量,拟定向支持电视动画片《赵琳的探险日记》100万元,《熊出没之神奇宝物》《龙与萧逍》各50万元,《熊出没之小小世界》《萌鸡小队6》各50万元。
相关奖励项目拟经相关备案立项机构申报,按程序拨付资金并结项。
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电视动画专项评审工作方案
第一条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专项评审工作任务,结合年度预算情况和申报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组织架构
成立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文艺精品扶持(电视动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晓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小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 曦 规划财务处处长
曾凡旅 宣传管理处处长
冯宇杰 机关党委(人事处)处长、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设在宣传管理处,曾凡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拟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方案,受理申报项目,组织项目评审,发放扶持资金等。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由组长1名、评审专家7名组成。评审组组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评审专家根据公正性和权威性原则,邀请行业专家担任。
第三条 评审流程
1.项目材料受理
各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初核后,报评审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对参评材料完备性进行核实,汇总形成受理项目清单。
2.分头审阅材料
评审办公室将汇总材料分发给评审专家开展分头审阅工作。评审专家审阅后,对建议评出的推荐项目出具初步意见。
3.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组召开会议,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建议奖励项目名单。
4.研究确定
评审办公室汇总评审小组的建议扶持项目,报局党组会审议,研究确定建议的奖励名单及资金奖励标准并向省委宣传部报备。
5.评后公示及拨付
在局网站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与项目申请单位签订协议,按程序拨付资金并按时组织结项验收。
第四条 评审总体标准
1.精品创作专项
评审时对照官方发布通知通报进行核查,满足客观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2.获奖获优专项
评审时对照获奖材料进行核查,满足客观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3.播出激励专项
评审时对照官方播出数据、播出证明等材料进行核查,满足客观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第五条 工作经费安排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奖励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工作经费在“省广电局专项资金工作经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