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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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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各持证(备案、登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关于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实现网络视听文艺创作强省的目标,现就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具体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通过对粤产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创作生产的各环节进行示范性扶持奖励,引导网络视听机构持续打造精品佳作,不断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大湾区故事、广东故事,建设好展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窗口。
二、选题要求
申报作品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有以下方面:
(一)聚焦主题主线。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生动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全景展现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进图景,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
(二)弘扬革命精神。紧扣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传承革命传统、凝聚红色力量,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传承优秀文化。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深度挖掘岭南文化精髓,彰显岭南非遗技艺与文化符号的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岭南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扎根现实生活。突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等主题,聚焦民生创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现实题材,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平凡人的奋斗人生。
(五)助力对外传播。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生动诠释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中国理念,向海外受众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立足中国实践讲好中国故事、岭南故事。
三、专项类别及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影视制作机构,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通知所指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应当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或“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上完成规划备案,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备案立项机构。
本年度,省广播电视局在微短剧方面受理剧本孵化、拍摄扶持、播出激励、配套扶持、推优奖励共5个专项的申报;在网络动画片方面受理配套扶持、播出激励、推优奖励共3个专项的申报。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清晰、完整的版权链条,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微短剧
1.剧本孵化专项。已在广东备案立项,处于剧本创作阶段的微短剧可申请,择优给予资金扶持。
2.拍摄扶持专项。已在广东备案立项,处于拍摄制作阶段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播出的微短剧可申请,择优给予资金扶持。
3.播出激励专项。在广东申报取得发行许可,2025年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中宣部电影卫星频道(CCTV-6)、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CCTV-8)、省级卫视首播,或在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首播、获得该平台微短剧版块热度年度排名前50名的微短剧可申请,按程序择优给予资金激励。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从高不叠加原则给予激励。
4.配套扶持专项。在广东备案立项,2025年度获得国家级精品专项资金扶持的微短剧可申请,按程序给予资金扶持。前期已取得剧本孵化或拍摄扶持专项资金的,不重复扶持。
5.推优奖励专项。在广东申报取得发行许可,2025年度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年度、季度优秀,或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与时代同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微短剧可申请,按程序给予资金奖励。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从高不叠加原则给予奖励。
(二)网络动画片
1.配套扶持专项。在广东备案立项,2025年度获得国家级精品专项资金扶持的网络动画片可申请,按程序给予资金扶持。
2.播出激励专项。在广东申报取得发行许可,2025年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少儿频道(CCTV-14)等频道首播,或在广东少儿频道、嘉佳卡通频道等省内上星频道首播,或在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首播、播放量在全平台动漫品类排名年度前20名的网络动画片可申请,按程序择优给予资金激励。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从高不叠加原则给予激励。
3.推优奖励专项。对在广东申报取得发行许可,2025年度获得或入围(提名)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白玉兰奖、金龙奖、金鹰奖、金猴奖等国内重大奖项,或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年度、季度优秀,或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与时代同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网络动画片可申请,按程序给予资金奖励。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从高不叠加原则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微短剧剧本孵化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剧本孵化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4.项目方案;
5.剧本合同;
6.其他佐证材料。
(二)微短剧拍摄扶持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拍摄扶持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4.项目方案;
5.其他佐证材料。
(三)微短剧、网络动画片播出激励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播出激励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4.《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或节目登记备案号页面截图;
5.首播频道(平台)出具的播出情况证明材料;
6.其他佐证材料。
(四)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配套扶持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配套扶持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4.获奖证明材料。
(五)微短剧、网络动画片推优奖励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推优奖励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4.获奖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2026年度计划开展两批次项目征集评审,首批项目于4月10日、第二批项目于8月10日截止。申报机构须于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地级以上市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直广电单位按截止日期直报省广播电视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简装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可编辑版、盖章扫描版等)优盘一式一份。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电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完备性初核,按批次于4月17日、8月17日前将初核意见、项目清单、申报材料报省广播电视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剧本孵化专项的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9个月内向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全剧本进行验收;申报拍摄扶持专项的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2个月内向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申请发行许可。
2.获扶持项目需与省广播电视局签订协议,不得将剧本版权、备案立项转让或授权给广东省外制作机构。剧本孵化、拍摄扶持、配套扶持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对应扶持事项,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积极配合完成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播出激励、推优奖励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机构广电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
3.已获其他省级广电主管部门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剧名、角色等方式)。
4.项目创作过程中如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申报。
1.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2.微短剧剧本孵化专项申报表
3.微短剧拍摄扶持专项申报表
4.微短剧、网络动画片播出激励专项申报表
5.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配套扶持专项申报表
6.微短剧、网络动画片推优奖励专项申报表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