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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维权援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维权援助项目。
二、项目目标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内容,要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强化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建立健全跨境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设立该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重点面向中小企业、出口型企业提供商业秘密领域的维权援助服务,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
三、项目内容
通过实施本项目,组织2家法律服务机构,根据需求对中小企业、出口型企业遇到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提供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和出口型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提供具体的合规辅导服务。
四、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职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报,隶属同一总所的分所只能有一个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律师事务所有常驻服务机构。
2.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该内容以注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文件和注册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文件为准)。
3.有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由3-5名执业律师组成,须指派1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2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成员提供服务。
4.具有出口型企业律师顾问业绩。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维权援助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证明;
(四)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