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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及各县区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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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户补助2万元,对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户补助1万元
政策依据:《宜春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
对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经申请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区财政给予15万元奖励
袁州区培育、扶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办法
(二)宜春市经开区
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暂行办法
(三)宜春市奉新县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3万元
政策依据:《奉新县鼓励扶持投资企业相关政策》、《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2条支持措施》
(四)宜春市万载县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万载县工业园区支持高端制造产业项目入驻标准厂房的管理办法》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相关服务单位奖励1万元/个。
关于万载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五)宜春市上高县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家,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家
政策依据:《上高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正确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培育创新发展硬招牌。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家奖励。
上高县关于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六)宜春市宜丰县
首次通过认定 8 万元,重新通过认定 5 万元
政策依据:《宜丰县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补助申报认定管理办法》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靖安县工业强基行动方案》
对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每户补助6万元;对当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户补助1万元
靖安县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
(八)宜春市铜鼓县
对建筑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6万元奖励
铜鼓县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九)宜春市丰城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上报至宜春市科技主管部门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再
给予7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丰城市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加快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
(十)宜春市高安市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
高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五大领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48条政策措施
(十一)宜春市樟树市
被首次认定、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樟树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