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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开展2021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扶持政策申报

发布时间:2022-08-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2021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无严重违规行为,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2020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2020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信息企业。

 2.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且申报时未离职:

 1)申报企业2020年度12个月为其缴交医社保且个人所得税缴交在集美区;

 2)申请的2020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2020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注:申报数据以《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工资薪金所得”为准;2020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554元(即9046/月)。

 3.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2020年度的数据核定了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详见附件1),扶持政策条款详见附件2

 4.人才符合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不限于只申报其中一项。

 5.对应同一申报时间段(2020年)已申请区级同类补贴(如:依据《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申请了人才房租补贴;依据《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申请了骨干人才生活补贴、产业人才生活补贴、新员工生活补贴等),应在系统中如实填报,申请金额应扣除已申请补贴金额。

 6.已享受《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厦集经贸发〔20155号、集府办〔201817号)及《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的人才不得再申报。

 二、网络申报时间

 202298日至20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