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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开展2019年批次第三笔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扶持资金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集美区商事登记并缴纳税收,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信息企业,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详见附件。
申报材料 
1. 人才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下载步骤详见附件1,人才本人需签字并盖手印);
 2. 申报租房补贴的需提供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含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3.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时间
10月11日-10月20日
扶持方式 
1.租房补贴:人才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门无任何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给予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购房补贴:人才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在厦门市自主购房并实际居住,房屋权属人为其本人,且申请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门无任何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的,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补贴分3年按照4:3:3的比例拨付。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需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的购房补贴应扣除已享受的租金补贴部分。
3.生活补贴:给予人才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子女就学:人才子女在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集美申请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