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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本区校企共建技术交流对接平台补助

发布时间:2020-04-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在每3年管理周期内为企业培养5人以上(含5人)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1.集美区院校和企业联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
2.企业与区职鉴中心签订“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协议约定书。
支持方式
在每3年管理周期内为企业培养5人以上(含5人)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集美区校企共建技术交流对接平台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
2.院校和企业共建技术交流对接平台协议复印件1份;
3.区职鉴中心与企业“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协议约定书复印件1份;
4.学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各1份(仅供核对);
5.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花名册(附件七)原件1份;
6.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第7项可容缺办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申请人免于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批部门自行复印。
 符合奖励条件的集美辖区企业可于每年3月份直接提交材料向区职鉴中心申报。“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管理办法(点击下载查看)。区职鉴中心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并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收到申报企业开具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后,将奖励金汇给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依据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