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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0年度火炬专业众创空间和火炬两岸众创空间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园区各企业:
 
为支持园区众创空间发展,做好扶持政策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办法》(附件2),现启动2020年度火炬高新区火炬专业众创空间和火炬两岸众创空间申报评审工作,请按照《厦门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
 受理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1、《厦门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2、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办法》的通知
 3、《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表》
 4、《厦门火炬高新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
 

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其中,已在市级部门申报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已经免申报兑现的项目此次不重复申报。
 一、申报对象:
 运营管理机构应为工商注册、财税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内的法人或社会组织,或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以上运营机构所运营的众创空间应获市级(含)以上认定。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的众创空间在孵创客项目应注册在高新区内,并符合《办法》中关于创客项目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表》;
 (二)众创空间正式对外运营日期的证明材料(报广、网络广告、获评文件等均可);
 (三)已孵、在孵创业团队名单(含创业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所属领域、注册地址、在孵地址或工位、入驻时间、毕业时间、高企及专利情况、团队人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四)在孵创业团队入孵协议复印件、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五)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六)众创空间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同时需提交以下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
 1、“火炬两岸众创空间”评审专项材料: 
 (1)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备验);
 (2)台湾创客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原件备验);
 (3)台湾创客团队入驻情况台账(含入驻团队名称、入驻时间、毕业时间、团队人数、团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4)台胞证、学历证书、履历表复印件(原件备验);
 2、“火炬专业众创空间”评审专项材料:
 (1)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备验);
 (2)已孵、在孵创客项目团队名单及对应经营范围、入驻时间、毕业时间、团队人数、团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要素的明细表;
 (3)创客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原件备验);
 (4)在孵创客项目获投资证明材料,包含:工商股权登记证明复印件、投资协议书复印件、投资款银行单据复印件、创客项目经营发展计划书;
 (5)每月开展专家辅导的活动计划、通知、现场签到表复印件、现场照片等。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其中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需胶装)。

附件4:厦门火炬高新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

 

序号

细分领域

产业类别

1

平板显示

平板显示产业

2

计算机与通讯设备

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

3

电力电器

电力电器产业

4

微电子与集成电路

微电子与集成电路产业

5

LED

LED产业

6

生物医药

生物医药产业

7

新材料

新材料产业

8

新能源

新能源产业

9

信息安全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

10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11

数字创意

12

电子商务

13

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

14

集成电路设计

15

智能制造与机器人

16

健康医疗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