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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线上技术交易补助与奖励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实施办法》(厦高管〔2019〕50号)
二、适用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本政策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和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二)技术交易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企业(买方)的实际技术需求;
2.通过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火炬技术交易平台”实现交易(目前符合条件的技术交易平台为:科易网(火炬高新区)技术交易平台);
3.技术交易签约时间于2018年10月1日(含)之后;
4.网上交易真实客观,实际履行金额不少于签约交易额的50%(含)。
5.符合《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实施办法》的其他要求。
三、补助与奖励标准
(一)技术交易补助
1.高新区企业(买方)
(1)技术交易项目已获市级资金支持的:按市级扶持资金的40%给予高新区企业(买方)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2 万元。
(2)技术交易项目未获市级资金支持的:按每个技术交易项目实际履行金额的4%、单个项目最高25万元给予技术交易补助。
每家企业每自然年度获得的技术交易补助和配套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含)。
2.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按每个技术交易项目实际履行金额的2%、单个项目最高12万元给予运营补助。
每个平台运营单位每自然年度获得的此类补助累计不超过 500万元(含)。
(二)技术转化奖励
对实现商品化或在相关产品上得到运用,且在技术交易签约之日(以在“火炬技术交易平台”上签约日期为准,下同)起三年内累计销售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交易项目,在上述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技术转化奖励。 
1.高新区企业(买方)
按技术交易项目实际履行金额的6%、单个项目最高35万元给予技术转化奖励。每家企业(买方)每自然年度获得的上述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80万元(含)。
2.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按每个实现转化的技术交易项目实际履行金额的3%、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给予技术转化奖励。每个平台运营单位每自然年度获得的此类奖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含)。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1式2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技术交易补助
1.高新区企业(买方)
(1)《2019年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交易补助与奖励申请表》;
(2)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各1份;
(3)技术合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1份或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复印件1份。
2.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1)技术交易补助申请报告1份;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化项目汇总表;
(3)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供需对接服务证明材料,以及技术交易信息)。
(二)技术转化奖励
1.高新区企业(买方)
(1)《2019年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交易补助与奖励申请表》;
(2)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各1份;
(3)技术合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1份或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复印件1份;
(4)由市直部门公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1份;
若与技术交易补助同时申请,仅需提供“(4)由市直部门公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1份”) 
2.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1)技术转化奖励申请报告1份;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化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