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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开展“支持企业引进硕博士毕业生”条款(第二批次)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2号)第二十三条,我委将于近期开展“支持企业引进硕博士毕业生”条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获得的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给予1:1一次性配套补贴。
二、申报批次
2022年12月31日(含)前满足本条款申请条件的高新区企业在职员工。
三、申报材料
(一)新引进硕博士毕业生配套补贴申报表(第二批次)(系统自动生成);
(二)企业补贴申请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
(三)人才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收款收据(待终审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下载提交)。
四、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

本条款所指补贴金额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获得补贴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