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火炬高新区 >

火炬高新区开展2022年“火炬创新研究院”“火炬域外研发中心”资金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依据《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号),我委将于近期开展本政策相关条款的兑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评厦门火炬高新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火炬创新研究院”及2021年“火炬域外研发中心”的企业。

二、受理时间

202277日—930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建设‘火炬创新研究院’”条款

以下1-8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创新研究院年度运营进展情况表(附件2);

3.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A1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2020年度和2021年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2020年度和2021年度);

6.研究院(A类)2021年度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情况表(附件3);

7.研究院(A类)2021年度对外提供研发服务合同复印件;

8.企业2021年度向研究院(A类)实际支付研发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二)“支持企业设立‘火炬域外研发中心’”条款

以下1-2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年度运营进展情况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