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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 号),现启动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一)商事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
(二)在符合条件的火炬技术交易平台上完成签约,且未享受政策的技术交易项目,企业(买方)及运营单位根据项目在平台上签约时间,参照对应政策进行申报:

签约时间

适用政策

2020616日至

20211231

《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号)

2018101日至

2020615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实施办法》

(厦高管〔201950号)

2016101日至

2018930

《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暂行办法》

(厦高管〔2016296号)



二、申请材料
(一)高新区企业(买方)
以下1-5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2);
3.技术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4.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复印件;
5.由市直部门公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成果转化奖励时提供);
6.收款收据(补贴或奖励申请通过后提交)。
(二)运营单位
以下1-3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3);
2.2021年第二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技术交易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4);
3.促成技术转移转化的证明材料(如:技术供需对接服务证明材料、技术合同信息、技术交易服务委托合同、技术合作三方协议等);
4.收款收据(奖励申请通过后提交)。
三、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