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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关于申报2019年度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文件精神,我局于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1.符合134号文扶持条件的企业;
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核。申报材料由街道收件初审后报区工信局,工信局审批后反馈一份街道留存;
3.申报的表格可在湖里区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1.符合134号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3月10日前向税收所在街道办的财经办申报。
2.街道办初审汇总后于2020年3月1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街道汇总表报区工信局;   
3.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提出评审意见后上报区政府,根据区政府审批结果兑现奖励。
三、各街道初审要求
请各街道审核申报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税收归属情况、申报项目的证书时间(所有奖励项目仅针对当年度新获得的项目)等,及时要求企业补齐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请说明理由并直接退件。


湖里区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申报指南
 
根据《湖里区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办法》,为规范工作流程,便于企业申报操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
    申报奖励的企业均需填写《湖里区2019年度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表》(详见附表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根据申报的奖励条款提交相应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一)品牌奖励
 企业本年度新获得的各类称号的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标准化战略奖励
 1.市级奖励文件复印件;
 2.标准化项目文本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质量奖奖励
  企业本年度获奖证书、文件等复印件。
   (四)认证认可奖励
企业本年度认证、认可、认定证书和评选部门/机构的批复文件及中文翻译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填写《湖里区2019年度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表》(详见附表1)并按税收归属向所在街道办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街道办审核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后填写《湖里区____街道2019年度实施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汇总表》(详见附表2),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区工信局;
   (三)区工信局审核汇总各街道办申报材料后将拟奖励企业名单提交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第一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提出评审意见后上报区政府;
   (四)区工信局根据区政府审批结果兑现奖励,奖励金低于一千元的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