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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2020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 ,壮大湖里区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厦科联〔2018〕9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高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同时满足《备案办法》中规定的备案市级高企的所有条件,如下。

(一)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场所,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超过6个月(含)的职工不少于5人;
(五) 近一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且不高于2亿元,若低于50万元的,其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
(六)近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八)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2017年认定的市级高企,2020年到期可申请重新备案。对于资格有效的国家级高企(包含今年到期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国家级高企资格失效一年后可以申请市级高企。
 二、网络申报时间
 1. 第一批申报时间为5月20日-6月30日。
 2. 第二批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 在线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填写“备案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2.我局网上审核通过后, 申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参照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2020年版),依要求将纸质材料送至厦门市湖里区工信局。纸质材料的内容与网络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3.我局将根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通过名单同步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
 4.我局分批次将拟兑现奖励的备案企业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拟予以奖励的备案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我局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核查确认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市级高企备案资格;核查无异议的,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进入奖励资金拨付环节。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1申报企业先自查其财税隶属区、注册地址是否属于湖里区,如均属湖里区,行政区域选择“湖里区”(财税隶属区在火炬的,行政区域选择“火炬高新区”)。
 1.2请谨慎选择所属高新技术领域,认真填写《备案登记申请书》中各项内容,按申报要求完整提交附件。
 1.3《备案登记申请书》中的销售收入、高新产品收入等有关内容与专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PS表、RD表等附件资料中的有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1.4系统申报材料中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填报本企业人员。申报资料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部分,务必由本人签署,请勿代签。
 1.5上传附件要求用原件清晰扫描。其中附件中有要求签字、盖公章的,应签字盖公章后再扫描。在上传附件前应仔细检查,避免出现漏报、未签字、未盖章、盖错章、不清晰、重复上传等情况。
 1.6专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由有资质的高企认定中介机构出具,2020年度高企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将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中查询。若企业当年度申报国家级高企认定,可直接采用国家级高企认定专审报告或鉴证报告,无须再单独出具市级高企备案专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7因填报错误、上传附件有误等原因被退回修改的企业,请仔细修改并核对无误后再重新提交,避免出现同样错误。
 2.纸质材料注意按要求签字、盖章、装订材料及打印书脊。
 3.其他注意事项
 3.1通过备案后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月报制度。企业需登陆厦门市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报送上个月企业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单位选择“厦门市科技局”)。
 3.2对已备案通过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取消市级高企资格的,依法追回相关奖励资金,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上报“厦门市信用管理工作平台”。
 3.3请企业认真核对材料后在申报期内及时申报,建议企业考虑材料修改、补充等因素预留时间,勿在申报期截止前几天申报导致申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