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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关于促进科创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抢抓国家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战略机遇,推动我区科技创新型企业集聚发展,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重要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创新湖里”,进一步凸显湖里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中心城区定位,现就促进科创型企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力推动科技应用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企紧密合作的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基础平台、政策体系和优良营商环境,带动社会资源竞相投入科技创新,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新局面。吸引市内外、省内外以及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向我区科创型企业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对标国内领先水平,不断提升我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科技创新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体现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推动影视后期制作、动漫游戏、信息安全、虚拟现实、多媒体软件、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产业细分领域。吸引一批科技创新企业聚集,培育一批企业登陆科创板,引进一批科创板上市企业落地,推动一批国家级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落户我区,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引进科创型企业
1.布局产业空间载体。谋划科创型企业空间布局,系统梳理全区可利用的招商载体资源,特别是火炬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两岸集成电路自贸区产业基地、机场北片区、湖里创新园、特区·1980、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重点片区现有的厂房及商业办公楼宇,建立全区科创型企业招商载体资源库并滚动更新。借助国企回购、合作入股等方式,推动旧厂房改造和老产业园区扩容,盘活存量办公楼宇,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建设。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征收办、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2.发挥金融牵引作用。一是发挥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用好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科技创业种子暨天使投资基金。二是设立区产业引导基金。每年从区级财政经费中划拨出一定比例资金设立湖里区科创型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科技领域,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科创型企业集聚,帮助龙头企业形成产业生态圈。三是发挥天使投资作用。强化与知名资本人物互动,鼓励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四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金融支持。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3.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策梳理研判,借鉴上海、深圳、南京等先进地区促进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从租金补贴、研发奖励、风险补助、中介服务、人才引进、股权投资、股份制改革、上市扶持等方面对科创型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加大政策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提升招商竞争力。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各街道
4.拓展招商方式渠道。一是加强与火炬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的招商联动、政策协同和空间共享,支持引导科技创新细分领域内优势企业实现集聚、成链和集约发展。二是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招商模式,积极吸引券商投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产权交易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专业机构来湖里落户。利用市、区两级中介机构及引荐人奖励政策,鼓励券商投行等机构将所服务的优质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引导到我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分支机构。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
5.着力引进大院大所。围绕平板显示、通讯设备、航空维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借鉴深圳虚拟大学园经验,引导、鼓励、支持企业与阿里巴巴、腾讯、华为、航天云网、长城工业等大院大所通过共同投资的方式,设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支持在我区设立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体验中心等,并在此基础上导入与孵化一批创新企业入驻,形成协同创新的有机整体。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6.着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密切与中航工业、中国航发等军工央企的对接联系,加强与军工央企二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对接,支持民营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科研院所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培育新项目落户我区。建立军民融合科技研发协同共享机制,推进现有科技基础设施、研发中心等科技资源及平台开放共享,开展由企业、高校院所参与的“面对面”技术交流等产学研合作,带动我区相关产业科研水平提升,创造条件加快推动军民融合科研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军民融合办)
配合部门: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二)支持科创型企业做强做大
7.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坚持分层梯度扶持和分类靶向培育并举,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科技企业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发展壮大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打造“湖里区科创企业森林”。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
8.推动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支持规模以上科技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优化股权和债券结构、强化法人治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公司治理能力。鼓励企业实施一般规范性股改,对实施股改企业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战略投资的给予奖励。加大对企业并购国内外科技企业支持力度,密切同国信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等知名中介机构的信息沟通,加强企业并购信息搜集,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我区高新产业发展目标的并购项目优先提供融资。鼓励企业兼并原没有产权隶属关系的境内外科技企业。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9.发挥股权投资机构的资本增益作用。引进中金资本、蓝色光标基金等基金管理团队入驻五通金融商务区,打造“科创基金谷”。鼓励龙头企业与优秀资本团队合作设立基金,投资到龙头企业的上下游,做大做强产业链,培育龙头企业生态圈。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企业股改和战略投资,帮助企业引入先进技术、管理团队、商业模式、营销渠道等资源,帮助企业做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估值,推动我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向资本市场。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10.紧贴产业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深入实施“智汇湖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集聚一批与“双千亿”建设、产业升级需求相匹配的“高精尖缺”科研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国际顶尖科研团队和优秀人才,推动重大科研成果与本地企业、机构合作落地转化。完善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职业发展和荣誉评价等人才服务体系。多渠道强化人才住房保障,为科创人才提供住房租金补贴或购房补贴。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11.支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开发。支持企业加大在科技创新研发、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运用等关键环节的经费投入,对研发经费占比、优秀科技人才引进等方面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奖励,资助优势科技企业提高其在行业的技术地位。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扶持壮大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维权费用补助力度。
牵头部门: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
12.鼓励规上科技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借鉴深圳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的经验,鼓励、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或研发中心。对获得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三)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
13.精选科创板后备企业。以我区现有新三板挂牌企业、存量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高科技子公司为重点,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从企业创新力、竞争力、进化力和影响力四个维度,建立科创板潜力企业评级模型,制定湖里科创板后备成长企业库入库标准。动态化搜集、更新在库企业信息,形成“企业需求清单”,完善区四套班子、部门、街道领导分级挂钩联系入库企业制度,精心精准精细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的服务。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
14.引导“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产融发展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上市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为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同时积极寻找机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协同发展,做大产业链。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
15.加强科创型企业上市服务保障。积极搭建上市服务平台,加强与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对接合作,联合投行、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高校等机构,打造科创型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持续跟踪两岸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进度,积极推荐成长库企业优先挂牌“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科创专板”,帮助挂牌企业推广品牌影响力、畅通投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为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做好培育、孵化准备。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
四、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促进科创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征收办、各街道、国投集团、天地集团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统筹推进科创型企业招商、培育科创型企业发展壮大,研究解决科创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工信局。
二是成立湖里区上市(科创板)专家顾问团。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高管)作为专家顾问团,定期为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与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市金融监管局、厦门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的合作交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争取获得上级监管部门的全面指导和支持。
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