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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申报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政策“商超运营补助”条款

发布时间:2023-04-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里区发改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3〕2号)文件,拟于近期对对湖里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等运营管理企业兑现2023年一季度“商超运营补助”相关条款,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湖里区发改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3〕2号)中“五、促进消费。15.商超运营补助:对区零售商业协会成员单位且有统一运营单位的湖里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于2023年第一季度举办促消费活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商业建筑面积合计(配套写字楼、酒店、车库等不计,下同)5万平方米以上的,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15万元、非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8万元;商业建筑面积合计2-5万平方米的,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10万元、非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4万元。”
二、申报对象
符合条款要求的区零售商业协会成员单位且有统一运营单位的湖里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