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湖里区 >

湖里区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创新推广补助及科技奖项奖励

发布时间:2022-08-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里区支持企业培育研发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33号)有关规定,现就湖里区2022年企业创新推广补助及科技奖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税收入库归属我区且符合以下“白名单”内条件之一的企业或机构。

(一)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规上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和规下工业样本企业;

(二)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四)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和“双百计划”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

(五)因特殊情况拟申请非独立法人机构的重大研发机构和平台,提供与厦门市政府或市科技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可纳入支持对象。

二、申报项目

(一)支持创新推广活动

1.补助条件及标准

对于2021年度企业参加由省级及以上工信、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内、国际各类科技博览会、科技成果推介会、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交流活动,给予参展、参赛(需进入决赛)的企业实际支出经费(包括展位费、展品运输费、参赛报名费)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2.申报材料

1)湖里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申报表(附件1);

2)参展或参赛有关通知文件;

3)展位费、参赛费、展品运输等费用的正式发票扫描件。

(二)国家、省市级科技奖项奖励

1.奖励标准

2021年度获评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属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属项目参与单位的,单家均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21年度获评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湖里区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申报表(附件2);

2)相关奖励文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92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申报。初审通过后,企业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截至2022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