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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组织申报新入统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1-01-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号),我局于1月25日起开始受理2019年底转规上入统或2020年新投产入统企业奖励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5日-2月5日
、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20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1)2019年底首次规下转规上的我区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2)2020年新注册投产并纳入我区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当年度年工业产值达到1 亿元(含)以上的,当年度(含)起再给予最高三年奖励,第一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二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5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75%予以奖励;第三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3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50%予以奖励。
3.根据厦海政[2018]69号,除“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之外,其他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不予补助本通知第三项第2条第二点措施;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5.本通知第三项第2条第二点措施与厦海政[2018]69号第六条“推动集约节约用地”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新入统企业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规下转规上的企业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统计平台打印的2020年《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12月月报,用于体现产值增长指标。新投产入统的企业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12月统计月报。(原件各1份,盖章)
3.2020年度税务平台打印的完税证明(入退库日期)
4.奖励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