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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兑现2025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政策奖励

发布时间:2026-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开展政策兑现,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材料
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奖励申请表(所有申请条款可合并申请一份申请表,详见附件2)。
2.申请首次入统奖励:
(1)申请第一次入统奖励,企业需提供:2025年1-12月份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
(2)申请第二次入统奖励,企业需提供:2025年1-11月及2024年1-11月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
3.申请经营贡献奖励,包括促增量奖励及稳存量奖励时,企业需提供:
2025年1-11月及2024年1-11月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
4.申请龙头企业突破奖励时,企业需提供:
自入统以来,历年1-11月份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
5.申请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1)初次通过评审的企业需提供:上级部门对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文件;
(2)复评企业需提供:复评及复评前上级部门对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文件。
6.奖励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将另行通知)。
7.以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计算口径
2024年无基数的企业,计算经营贡献奖励时2024年营业收入按0计算,2025年增速按100%计算。
四、提交方式
1.符合要求的企业请先通过厦企通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登陆法人账号,维护企业基础信息后,点击项目申报——所属区划:海沧区——责任单位: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选择“2025年度海沧区营利性服务业政策奖励”对应奖励条款逐条申报(企业申报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企业通过厦企通平台线上初审后,请提交纸质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五、相关附件
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
2.《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奖励申请表;
3.厦企通平台企业申报端操作手册。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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